可以送花圈,以表哀思,毕竟有过一段亲情。可以以你子女的名义送。
丧事期间,该女儿尽力的地方,该出钱的地方尽量满足,尽心就可。
参加丧礼没有必要 ,虽然还没离婚,女方亲朋会对你轻视的,你也尴尬 ,在经济上略表心意即可。
就是岳父岳母其中一个去世,而你刚好又在离婚诉讼过程中,难以抉择自己到底要不要去奔丧是吧?这个一般人难以碰到这种情况,实在不好给出明确答复。只能建议,如果你平时跟你岳父岳母关系还算融洽,倒是应该去悼念一下,毕竟还没离婚,还算一家人。如果一直以来关系都不怎么样,而且你们离婚也是他们从中作梗,那就坚决不去了。
起诉离婚,***通知被告领传票,被告不去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缺席判决是有条件的。按照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缺席判决离婚的条件是:
1、***已经依法送达了传票传唤被告到庭;
2、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正当理由,包括身体发生疾病不能前往法庭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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