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雇过律师,交了律师费,但没给我开发票。到法院立案后,又按法官的指示让我修改了原来的起诉请求,对方提供的是***证据,伪造我的签字,但我雇的律师装没看到。我第一次打官司,真不懂,于是乎就败诉了。正义的好律师及其稀少。
现实中好的律师极少,見钱眼开的多,有一次我因家庭婚姻找律师,他们不接,待我说到倾家荡产,也要打时,他就来劲了,因为你舍得出钱,还有一次债务纠纷,有明显借条,我和他一说。他就把事情说得很难很难办,为他多要钱造势,如果是刑事案,如果不在背后多拿很多钱,决,绝对是-付御用律师的嘴脸,我碰到的律师真不是什么好東西!
不能。根据2010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二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不得指使或者放任实习人员有下列行为:(一)独自承办律师业务;(二)以律师名义在委托代理协议或者法律顾问协议上签字,对外签发法律文书(三)以律师名义在法庭、仲裁庭上发表辩护或者代理意见;(四)以律师名义洽谈、承揽业务;(五)以律师名义印制名片及其他相关资料;(六)其他依法应以律师名义从事的活动。第二十四条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报告当地的律师协会。律师协会应当给予该实习人员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实习,收缴实习证,并给予其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一)私自以律师名义从事本规则第二十三条所列违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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