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结算超过合同金额怎么办
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或另行签订的协议中明确约定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后一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且逾期未答复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承包人依据《建工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没有明确约定逾期未答复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确定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二、工程造价出现超预算原因
1、设计变更的原因:设计变更导致实际工程量大于清单工程量,工程量超过合同约定的浮动范围,依据合同的约定,可以办理签证追加超出部分的工程量价款,会造成工程结算价款的增加。
2、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原因:如果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有漏项的部分,也会导致在施工过程中,要补充遗漏的清单项目,势必造成工程价款的增加。
3、材料价格的上涨原因:如果施工当期的主材价款涨价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浮动范围,依据合同,在中间支付价款要调整材料的单价,也会造成结算价款的增加。
4、规费的调整原因:在施工当期,建设或财政主管部门出台的关于工程缴纳规费的政策调整,如果在合同有约定要调整的,也会影响到结算价款的调整。
特别要注意的是,工程造价超过预算,指的是工程结算价款大于预算。所以要求造价人员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要有前瞻性,要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对于不能确定的价款要多开展询价工作,做到不漏项,不漏算,预算要尽可能的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造价。
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可以超过合同金额,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规定。根据参考资料1中的描述,如果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或另行签订的协议中明确约定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后一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且逾期未答复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承包人依据《建工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但是如果未明确约定逾期未答复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确定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此,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竣工结算金额不能超过合同金额。如果需要超过合同金额,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需要满足法律法规的规定。
工程竣工结算总额有可能超过合同约定的金额,但这取决于具体情况。
在一些情况下,工程竣工结算总额可能会超过合同。例如:
1. 合同中存在变更条款,如果项目需要进行额外工作,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变更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核并获得批准后,工程竣工结算总额就会相应增加。
2. 工程建设中可能会出现未知的风险和难以预测的因素,例如天灾、政策变化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这些因素可能导致工程成本上升,从而使工程竣工结算总额超过合同约定的金额。
3.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可预见的难度,例如地质条件复杂、场地环境复杂等,这会导致工程施工性质的变更,从而影响工程竣工结算总额。
然而,工程竣工结算总额超过合同约定的金额并不是一定会发生的情况。通常,在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应该充分了解项目的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情况制定合理的工程造价预算,以避免竣工结算总额超过合同约定的金额。另外,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承包商需要及时沟通并***取措施,以避免工程成本的不必要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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