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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的共同生活定义有哪些

  1. 夫妻离婚后仍共同生活期间所负债务如何承担?
  2. 办离婚证后还和前妻同床共枕一起生活,这样算不算假离婚?

夫妻离婚后仍共同生活期间所负债务如何承担

案例:2009年6月,姚某和陈某登记结婚婚后,陈某辞去工作与姚某前往宁波经商。2012年6月,双方登记离婚,但对外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012年10月,姚某因经营的项目需要***,向李某某借款30万元。李某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陈某的***汇入30万元。当日,姚某向李某某出具借条一份,约定还款期限利息。借款到期后,李某某催讨数次,姚某均以资金缺少为由,不予归还。

  催讨过程中,李某某发现姚某和陈某于2012年离婚。李某某催讨还款期间,姚某还购买了一辆轿车。对此,李某某认为姚某是故意不归还借款,向律师咨询:夫妻离婚后共同生活,一方债务是否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离婚诉讼的共同生活定义有哪些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分析: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或妻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负偿还义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无权就一方婚前个人债务向另一方主张权利。作为例外情形,虽然是夫或妻一方婚前个人所负债务,但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均有偿还责任。而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举证责任在债权人。

  本案例中,姚某和陈某虽然早已离婚,但离婚后仍以夫妻名义生活,且李某某和姚某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的,姚某与陈某虽已离婚,双方本不存在共同偿还离婚后一方所借债务的法律基础。但根据李某某陈述的情况,两人离婚后对外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时,陈某还将自己的银行账户提供给姚某使用,用以接收所借款项,使李某某误以为姚某和陈某没有离婚。李某某是基于对姚某夫妻的共同信任,才将款项借给姚某,故陈某在本案例中应认定为共同借款人,双方应共同偿还借款30万元及其利息。

离婚证后还和前妻同床共枕一起生活,这样算不算***离婚?

办离婚证后还和前妻共同生活,同床共枕,我不仅要问:为何要离婚?既然办了手续,双方都是自由人了,也无夫妻义务,能同床共枕,只能算非法同居,当然这种事情民不告、官不究,只要双方情愿爱睡多久睡多久,别人也懒得去管。令人费解的是:这么恋恋不舍,干嘛去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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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认可事实婚姻,它是依结(离)婚证这张纸为准绳,也无真***离婚之说。

有些人可能想钻法律空子,以达到个人目的。但法律就是法律,钻过去算你本事,钻不过去就自认倒楣吧。


办理离婚证后还和前妻同床共枕一起生活”,在法律上叫作“非婚同居”,而不属于***离婚。你和前妻的这种关系属于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结合,法律上不承认是夫妻关系,虽然不违法,但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你和前妻这样的非婚同居不等于非法同居,也不属于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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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前妻离婚后在同居期间所产生的财产关系不属于夫妻财产关系,比如说,在此期间购买房屋购房协议上写谁的名字,房屋就属于谁,而不是共同财产。由于你们离婚后失去了“亲属”关系,所以双方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你和前妻这种同居关系尽管不受法律保护,但不是说法院啥都不管了,对于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予以审理

为了便于你和前妻更好地生活,建议你们还是尽早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此防范不可预见的纠葛。


这种现象在社会上的确是很多的,夫妻虽然说是离婚了,但并没有离开这个屋子,只是分开吃饭,各管各的事,两不相干,这个也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离婚。但事实又是如何呢?我的身边就有这么一对夫妻,有一双儿女,夫妻两早在20年前就已离婚,离婚的原因是男的在某个大都市有了新的性伴侣,在外面也组成了一个新家,不和前妻离婚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所以他就利用法律的空子,来一个离婚不离家,和前任办理离婚,和后任领证结婚,这在法律上是说得过去的。

而前任也没有再婚的意愿,所以20几年来,仍然和前妻有脱不干的关系,只要一回老家,都是和前任同床共枕,现任的儿女也已长大成人,这两人仍然保持着这种关系。至于前任和后任能否心平气和,那就完全取决做男人的本色了。

名誉上是一夫一妻,其实是一夫二妻,这夫妻叁确实是钻了法律一个大大的空子,不过我们话得说回来,前妻没有再婚,作为前夫也应该尽到一份责任,照顾下前妻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况且前任后任都有儿女,这么着也得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吧。

这也是一种社会现象,遇到这种情况很多有钱人不都是出此“下策”吗?这也从不同的侧面也反映了那些有钱人的占欲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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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上没有***离婚!

没有***离婚,从来没有***离婚,也许情感上有***离婚,但是在法律上,是没有***离婚的!因为各种原因,双方可能在***或民政局办理了离婚,但是实际上,双方还居住在一起,共同生活,共同抚育子女,其实,离婚手续办好,双方领取了离婚证或者在***调解判决离婚,那双方在法律上属于单身了,不再属于婚姻关系的。

曾经遇到一个案件男方女方想买一套房产,但因为限购,男方跟女方说双方办理离婚,然后就可以以女方名义购买另一套房产了,女方很信任男方,双方就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把现有的一套房产给了男方,结果,新房没买到,就等来了男方的喜帖。女方整日泪流满面,夫妻财产都约定给男方了,女方一分钱都没有,无奈女方来咨询:问这样的离婚是***离婚,是不是可以撤销?财产还能追回来吗?

在法律上是没有***离婚的,一旦双方办理了协议离婚,领到了离婚证,那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双方就是单身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书存在胁迫等情形的,财产约定也不可以撤销。所以,女方是很难追回财产的。

二、情感上的***离婚

这样的***离婚,是双方自认为的***离婚,其实法律上是没有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这样被认为的所谓***离婚还是比较多的,比如为了买房子、为了孩子上学、为了享受某些***等,双方在法律上离婚了,但是双方还在一起生活,一起抚养子女,这样的生活属于同居生活,双方没有婚姻法上的权利和义务,感情是存在不稳定因素的。

一旦某一天对方离开你,和别人在一起,甚至是结婚,你也不要惊讶,因为在法律上对方是属于单身,是有权利结婚的。

所以,办离婚证后还和前妻同床共枕一起生活,你们只能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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