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一个法官审理的案件)为三个月审结,普通程序的案件(法官或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为六个月期限内审结,从立案之日起起算。
当然由于案情复杂,法官比较等情形,可以申请延期,如果案件审理中涉及到鉴定,调解等情况,该期间在审限中可以扣除。
对于目前案件已经快一年了,你可以电话去承办法官那里催催或者问下具体情况。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案件一审六个月和二审三个月的审限。但很多情况下***没有办法在规定的审限内审结案件,有的时候是客观原因,有的时候是主观原因。
你可以直接联系案件的主办法官,了解案件未能正常审结的原因。如果是客观原因,建议给予办案机关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我国司法体系也在持续地改进过程中,案件多人员少,业务以外的其他事情也很多,很多***的法官几乎天天加班,超负荷工作已是常态。而且有的案件情况特殊,事实不清或争议很大,短时间难以做出裁判,当事人对此应当予以理解。但如果不是客观原因,而是法官的主管原因,特别是法官没有任何合法理由没有任何底线地故意拖延,你可以向庭长、主管院长或***监察机构反映情况。
另外一个角度讲,民事案件中一般是原告作为权利主张者,更希望***早日做出裁判,被告方对此并不关注,如果***拖延裁判对你的实体权利并没有实质性的伤害,你大可以耐心的等待,让原告方去催促法官。
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很可能是案件的证据对原告不利,而且被告的证据也不能充分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很可能一时无法下判决,也许是在寻找证据,也可能是有其他的影响案件判决的原因。你作为当事人,可以向***去交涉,要求他们抓紧时间判决,给你一个明确的结论。
我能猜出来。你这个肯定是一审这个应该打他上面的***问一问,或者去到人大那面问一问,这个案件对你来讲非常有利,不管判原告和被告,判决书都属于违法程序,要是对你不重要情况下,你也不要管。
首先,提问者心态不妥!先议价付费的才是专业咨询,事后酬谢的是“打赏”!这种专业问题指望着事后看心情赏几个子就能搞定有点儿戏了!
其次,开发商并不意味着是有钱人,之前被人调侃去银行“骑自行的存款,乘奔驰的借钱”是有道理的!
之前的开发商先筹款买地,之后以地借款或直接要求建筑商垫款建房,然后再出售期房甚至同时以期房做民间融资再买地,如此循环……
近两年因为地、房融资不易,确有大量开发商因此一蹶不振的情况,因此“几十万的小钱”也确有可能拿不出来;即使可以拿出来,债务人也大多不愿意影响自己生活[_a***_]而逃避责任!
再次,维权中确实很多因为费用问题而造成错失良机的情况;以此案为例,开发商的股东、实控人是否有责任?如果能追究股东、实控人责任该如何确保胜率及执行?公司是否牵扯多起诉讼?公司在诉讼中甚至之前名下有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通过保全确保判决能够被执行?
其实就像是人生病了要不要看医生一个道理,相应症状具体是什么病?有多严重?该服药还是点滴甚至动手术?
看起来一个简单的回复其中浸淫了多少专业知识与经验其实很难一言概括!
最后,部分民间借贷、合同***等因为权利人无力承担***费用而一拖再拖,最终因为超过诉讼时效等问题而“拖黄了”!本团队承接风险代理、半风险代理方式委托***,权利人先期只需要承担较少的***费用即可启动***行为!!!
特别提示:
以下案件本团队不承接风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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