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这个工作是收人钱财,为当事人服务的工作!尽量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诉讼结果!
不讲对自已当事不利的话!
不主动引用对当事人不利的法条!
不超越代理权限!
3、公平公正是法官的职责!
律师不是法官,律师是不能“公正”的。他是委托人利益的维护者,必须“袒护”自己的当事人。
首先,在诉讼活动中,律师就是委托人的法律代言人,他必须为当事人最大限度地争取利益,减轻责任。不然,当事人为什么要支付律师费,请律师呢?
其次,在非诉活动中,律师也是委托人的法律守门人,他的职责也是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避免法律风险,为对方设置限制,保护本方的利益。
如果,律师都“公正”了,那么,法律的“天平”就会倾斜。因为,律师只能站在天平的一端,而不能站在中间。
你问题里用的"公正"两个字:
第一,
我不知你想问的是不是"公正、公平、主持正义"的意思,律师只是在法律规定或允许的限度内为自己一方的委托人维***律权益,公正应该是不偏不倚不偏袒任何一方,但律师是有立场的,这个立场是服从法律规定的,有权只为自己的当事人服务!
第二,如果是有错别字,是想问"公证",我可以回答:律师没有公证职能,那是公证处的业务,但是律师可以受当事人委托,协助一些当事人的***工作,帮助公证业务顺利完成。
大部分律师能够做到公证。但遇到广州律师姚厅(河南人)的话,他为了钱财可以***说谎(在法庭上)甚至不择手段的达到目的。他在广州替不少的放高利贷的老板充当律师,也不知道他赚了多少黑心钱!简直就是个流氓!我领教了!
律师到底应该是怎样的一个社会角色?勿容讳言,在相当多的人看来,律师是从事法律工作的,而一旦谈到法律,就自然地和公平正义联系在一起,因而认为,律师就应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甚至有为数不少的律师本身,在自己的名片上印上天平的图案,并信誓旦旦自己的执业理念是“追求公平正义”。这些,都是对律师这一社会角色理解上的偏差。
那么,公平正义由谁来维护?当然是由处于居中地位、行使裁判权的法官来维护,裁判追求的是不偏不倚、刚正不阿,从而维护公平正义。因此说,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而律师不是裁判者,因而不是正义的化身。按照《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正所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经常会有人质疑“律师为什么替坏人说话”?其实,律师既不是替坏人说话的、也不是替好人说话的,律师是替自己的委托人说话的。
无论是民事案件中的违约方、过错方或者侵权人,还是刑事案件中十恶不赦的被告人,都有着法律所保护的权利,比如辩护权,比如委托律师的权利。律师正是维护着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追求委托***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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