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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何谓无效劳动合同

  1. 劳动合同中无效条款指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无效条款哪些内容

答,无效条款一般是指禁止约定的条款,或者说即使约定了也是无效的。一般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违反我国善良风俗的条款。

劳动合同是合同的一种,是劳动者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变更终止劳动权利义务协议。劳动合同可由双方协商一致订立,除了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双方还可协商约定其他条款,但以下条款是法律不允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1)、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条款。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2)、禁止约定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3)、除法定情形外,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之所以不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起算时间履行的时候起,主要是因为无效劳动合同的订立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而对建立在错误基础之上的劳动合同是不应予以承认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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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财富传承法律事务部主任 何永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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