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劳荣枝案件还没有判决,她还只是犯罪嫌疑人,即使判决已经生效,那她仍然也是人吧。不管是有罪之人还是犯罪嫌疑人,她与我们一样是人这一点无法改变,对于生物学意义上的我们同类,我们应当给予基本的尊重,而不是无理性的侮辱。律师是一种职业,是职业就应该有职业道德规范,这其中不仅有从业权利而且还有义务,他有为委托人提供法律知识咨询辩护的同时,当然也有收取委托人服务费用的权利。律师既然接受了委托人的委托,这个委托人当然也包括自然人劳荣枝,就应该尽职尽责地为委托人服务,这一点应该无可非厚,更不应该被误解,甚至指责或诋毁。
俩个律师拿了多少钱不重要,作为律师他们要把怎场官司打赢才是他们的最终目标,劳荣枝案惊动整个社会,律师的职责就是千方百计为***作无罪的辨护,这起案子劳荣枝不判死刑勿死缓,哪俩位律师也就是咸鱼翻身,这场官司以经赢了!
谢邀。是对律师行业的完全不懂才提出来的话题。律师除非不接案,如接案(接受当事人委托),不管他拿多少钱完全不重要,重要的就是要依《法》而辩,依据而论。尽所能让当事人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甚至无损)。这才是律师行业存在的意义及司法制度的进步体现。
《劳荣枝代理律师被“立案调查”?劳荣枝到底该不该核准***?》
回复:
一、劳荣枝连续杀7人案,只要一次“故意***罪”成立,正常量刑已经是判处***情节。
公诉机关公布刑侦结论:劳荣枝犯“故意***罪”情节3次证据确凿。吴丹红律师仍聚众“水军”网上舆论哄闹,上面超越了《全面建设法治中国》立法极限红线,下面穿越律师执业资格职业道德底线。蜕变成为“新宠物狗”群体的“大腕”,任人唯亲徇私枉法当诉讼掮客。
二、在吴秀波诉陈昱霖【敲诈勒索罪】案中,吴丹红(吴法天)律师违法充当诉讼掮客。
***,在世界上很多国家已经被废除,***的执行在中国的法律实践中还是比较严谨的。
一方面,这仅是一审判决,劳荣枝表示不服,已经提出上诉了。所以,根据每个人所享有的权利,会有二审的。二审会不会改判尚是未知数。
另一方面,***还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程序,那才是***案件的终审程序。
一般刑事案件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后,判决就发生法律效力。而***案件除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外,还必须经过***复核程序。只有经过复核并核准的***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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