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为什么呢?吴法天的名字早已说明了一切,就是法大于天。你律师辩护水平再高,也不可能将法律推翻,将证据确凿的事实颠倒黑白,将合伙杀人的经历抹个干净。吴法天是一位知名律师,更是受中国法律管束的一位公民。他没有越过法律行事的权力,只可在法律允许之下为自己的当事人进行辩护。从这一点上也充分证明了,只要是劳荣枝犯罪事实成立,吴法天辩护水平再高也不可能推翻一审的结果,这也是法律公正严肃的大问题!
综上所述,中国是一个***制的社会,任何人也不能超越法律之外,法永远是大过天。谙熟法律的吴法天也非常清楚这点。劳荣枝更是十分清楚自己的死期已到,这次她在二审庭中作垂死挣扎也是在预料之中。她最后一次“眉飞色舞”的表演也充分说明了一切。特别是她的贻笑大方捍卫法律的言辞,给众人留下了深刻印象。也出乎了人们对无耻二字认识的边界。劳荣枝不愧是我们“最优秀”的反面教员。也是树立了最无耻的典范!
吴法天不是神,他也是人!其实他没想推翻一审判决,在他一段视频中,有一位网友留言说:“如果劳这个案子被你打赢了,那你在律师界可就出名了”!吴法天回答说:“我不需要虚名,名和利对于我而言都是浮云”。
也许有人会问,他不图名利,那他接这个案子图的是什么?其实他接这个案子的目的是为了完善“证据学”。
什么是证据学?证据学又称为“证据法学”,是指以证据法以及运用证据的实践经验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是为了解决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关联性,从主观认识来反应和再现案件实施的发生过程。
从资料显示,吴法天原名吴丹红,是政法大学的教授,也是一名证据学专家,在律师界有一定名望,而且他研究的项目获得过不少奖项。
吴法天还说过,他接这个案子不是想让劳荣枝“起死回生”,他是在研究项目,完善证据学,他正是看到这个案子比较特殊,20年前的大案要案,因时间久远,有些证据缺失,怎样用证据学来还原案件发生的过程?
在案件审理中,事实不等于证据,事实是已经发生的,而证据可能会因天时地利人和等因素消失,那到底是事实重要还是证据重要呢?这是他作为一个证据学专家研究的方向。
他是一名律师,肯定知道名声对他的前途有多重要,他应该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来辩护,并不是大家想像的那样,要推翻一审的判决,所以我们应该尊重他的职业。
劳荣枝“二审”的辩护律师吴法天,水平真的高到可以“推翻”“一审”吗?
吴法天,原名吴丹红。是当下一位“网红”律师。他在网络上“呼风唤雨”颇有名气。
吴法天,中南政法大学学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我国证据法学、刑事辩护的“行家里手”。
吴律师成才之路非同凡响!目前的成就与“名气”赫赫有名!“京城大律师”名不虚传!他的法学专业水平与律师的实践能力“天人合一”登峰造极矣!
西方国家普遍在“名律师”中选拔法官,法官必需要有律师经历。如此,足见律师的经历甚是重要。
被告劳荣枝一案中,吴法天被聘为“二审”辩护律师,果然不负众望出手不凡!
虽然如此,我仍然以为劳荣枝***若“死里逃生”,并非吴法天一己之力!
劳荣枝一案,法子英揽尽“责任”且已“伏法“;案件发生时间久远证据难觅;指控劳荣枝犯罪的“证据链“更是难于上青天!且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初审程序或有瑕疵。
如此这般时势造英雄,大概率成就了吴法天“中华第一名律师”的头衔。被告人劳荣枝或许“虎口脱险“。
我以为劳荣枝“二审”一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合议后,大概率将案件“发回重审“于南昌市中级人民***。
第一,如果你是警察,你希望自己这次抓到的劳荣枝是主犯还是从犯还是胁从犯?哪种定性对你的立功受奖影响最大?
第二,在我国的司法程序上,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是不同的。刑事案件,有问题要全案重新审查,重新认证犯罪事实。
合肥的一审案件,是把法子英作为主犯,劳容枝最为从犯审理的,判决已生效,而且是终审判决。法子英也被执行了。
如果这个案件是双主犯,主犯在逃,那么这个案子就没办完。
江西这边的审理,如果按照合肥那边案件生效的话,意味着这次抓的劳容枝只是一个陈年旧案的从犯。
如果是多年没有抓到的主犯被抓到。立功受奖和抓到一个从犯或者胁从犯是不一样的。
第三,现在这个案件,如果是双主犯,或者劳容枝是主犯的话,就意味着合肥那个案件是错案。
如果江西这个案件将劳容枝作为从犯来判,公安方面的立功受奖就没有了。
第四,如果这次判劳容枝主犯,那边判法子英主犯,同一个案件,两个中国的***会判的不一样?
如果承认了江西的判决,去执行死刑。那对合肥的判决,是要发回重审的。
我觉得难度很大,但是判劳***,难以服众,至少理性的人不同意并判死。理由是法子英供词官方认不认可?如果认可,那么法子英的供词已经很清楚的证明了劳是受其胁迫而帮助其引诱受害者,劳没有主动与故意。
对外经贸大学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院长屠新泉认为,美国的指责是毫无事实根据的,中国近几年科技有了质的飞跃。而美国对于中国科技的进步产生了质疑其认为在短时间内中国能得到这么大的进步是偷来的。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魏建国称,在2019年他们就支出了286亿[_a***_]的知识产权费用,几乎每一项知识产权专利费用,他们都支付过了,完全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的,完全没有任何不尊重知识产权盗取知识产权的行为。
同时,美国虽然在知识产权领域处于领导地位,我国对于创新能力方面是新起之秀,在这方面的投入以及发展时间还比较短,但是最近这几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中国的华为公司以及中兴公司在2017年是提交专利申请数量最多的两家公司。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报告显示,中国是2017年的专利合作条约框架下,国际专利申请第二大来源国。在2018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了138.2万件,超过了美国,日本,韩国以及欧洲专利局的总数。
中国在2017年研发投入占据了GDP的2.1%,是全世界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创新投入国,中国在创新方面取得的成绩,依靠的是对创新的高度重视以及不断增加的研发投入,完全不是通过窃取知识产权的方式。
对于美国的另一项指控,中国强制美国企业转让让技术的问题更是无稽之谈。中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外国企业必须转让他们的技术给中国的合作伙伴。中国企业在与外企进行合作的时候,完全是按照WTO规定进行的,而外资企业与中国企业之间进行技术转让的情况是根据双方协议你情我愿的事情,而且也付出了相应的经济代价。
而外资企业对中国企业的技术转让更多的是让中国有偿使用外资企业的技术,并没有影响外资企业的使用权。外资企业对其技术的控制并没有被改变,反而获得了更多的收益。其实在最近三十年中,美国一直在推行自己的知识产权霸权主义,美国虽然在目前全球科技创新中占据首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创新就是美国独有的专利。
从美国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演讲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其经常以产权保护之名行贸易保护至实。而美国现在对福建巾华前***发出了逮捕令也是故伎重施,是为了打击中国的科技创新之路。
美国是一个西方强盗组成的恐怖主义国家,可以随意杀死一个外国总统,出一个逮捕令,根本算不得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强盗们随意指鹿为马,编造杀戮理由。对世界上任何一个站在它们对立面的国家进行,恐吓,制裁和杀戮。当今世界中国的崛起,让美国看到了一丝恐惧,害怕这霸主的位子坐不稳了。所以,一直以来拼命遏制中国的发展,只要是针对中国的,什么招都用。面对敌人,要么战胜敌人,要么被敌人打败,没得选,只能在发展中对抗,这就是我们中国又一次要走的长征路。
这是一种霸权主义和强盗做法,充分证明了资本主义美国的无赖和不可信。污蔑伊拉克有大规模细菌武器,推翻萨达姆***发动侵略伊拉克的战争,就证明了美国无中生有的强盗逻辑。
美国佬经常以国家安全为由去攻击别国相关部门和人,这是他们屡试不爽的秘密武器,那么***如,中国,俄罗斯,伊朗等国家也玩美国人这一套,也对美国佬实行反制,那美国人就不会再玩这样的游戏了,
典型的流氓行径和无赖行为!为了行使自己的霸权主义,对所有反对自己的本国公民和他国公民肆意行使双重标准,这种不得人心的毫无原则和立场的行为,必将受到全世界人民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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