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合同变更的情况是很常见的,特别一些合同期长、工程技术复杂的项目更是如此。需要合同变更时应按程序依法办理。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在供货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要求修改合同时,必须本着协商的原则,充分考虑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得单方面决定追加一些霸王条款。
乙方也不应担心,合同变更只要符合双方利益,有利于合同的后期履行,应该积极配合支持甲方的合理性要求。
二、不应改变合同实质
合同变更必须是非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如合同供货数量、供货时间、供货地点、支付方式等,而不能对合同签订主体、主要供货产品、未招标产品等进行变更。
根据《******购法》的规定,******购合同履行中,***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如果属于******购合同,根据上述规定,甲方要求修改合同,应是对原招标货物的调整,且金额不得超过原***购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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