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对继续执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和***待遇标准、劳动条件等没有提出异议,应当视为双方默认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
2.劳动者不续签的,要分具体情况。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用人单位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进行经济补偿。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情况,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4.一年内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还可以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你好,我从事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十余年,对于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一直未续签,很多人错误的认为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主张赔偿。实际上并非如此,这个要分具体的情况来看,结果也不是不同的。比如出现这种情况,公司要不要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公司要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很多朋友还都不太清楚!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一直未续签,会怎样去判定性质?
劳动合同到期后,无论是忘记了还是漏掉了,导致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这个时候作为员工的行为直接决定了这件事情的性质。
那么这种情况,视为双方默认同意以原劳动合同的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因此,现如今这种情况,基本不支持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了,可能有个别城市还支持。
为什么会这样认定呢?因为劳动合同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员工一样有义务提醒公司续签,而且员工没有提醒,所以会这样去认定。之后,双方随时都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提出那就等于是辞职,公司无需补偿;如果是公司提出,那么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如果员工有下一条的动作,那么就不会太被动了。
如果公司不予理会,那么公司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在通知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时候,明确写明了“要求公司与某月某日前完成合同续签,否则视为公司不同意续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到了期限后,员工是可以主张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这个时候员工才占据主动权。当然,如果公司及时和你续签了劳动合同,那就没什么好说的。
这个问题可能有几个方面的情况:
1、如果你已经签过二次劳动合同了,那么现在公司就算还没跟你续签,但是因为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也就是已经算是建立了无固定期劳动关系。
2、如果您只是签过一次合同,按照劳动法,企业须在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内与你续签合同,如果没有续签,那么一样从第二个月开始公司每个月需要给你双倍工资直至11个月,从第12个月开始则自动转为无固定期合同关系。
3、其实这个问题还涉及到你还想不想继续在公司做了,如果合同到期一个月内公司还是没有跟你续签,而你如果还想继续在公司做,我个人建议可以适当提醒下人事,或者是因为太忙他们遗漏了呢?因为合同到期后,没有及时跟你续签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是很不利的,因为按照劳动法,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公司需要支付你每年一个月的补偿金,而如果到期后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不跟你续签,那公司除了需要多支付半个月的补偿金外,还需要从到期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我想如果他们不想跟你续签,也不会傻到这么操作。
4、所以,综上所述,我的建议是,不用着急,等过一个月了,公司还是没跟你续签,你可以选择:
1)如果你跟公司和领导关系还可以,也想继续在公司做,那么你就善意提醒下人事,如果是他们忘记了,应该很快就会跟你续签了。
2)如果你觉得公司可能不会跟你续签或者你也不打算在公司做很久,那你更不用着急,因为公司不跟你续签的时间越长,对你越有利,你就当不知道,继续做着,等有一天你想走了,再提出劳动仲裁,你也能得到相应的补偿,所以公司不跟你续签,其实主动权在你手里,而不是在公司手里。
希望能帮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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