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你听,每天关注劳动法
员工发生工伤后,很多人不再去上班,单位也不敢辞退也不认定员工不来上班是自动离职,这种情况太普遍了。
其实,除了《工伤保险条例》有相关规定以外,《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能排除在外。比如七至十级工伤员工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了,单位在其停工留薪期满后仍然可以合法辞退。
以上是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工伤员工不上班,自己都认为已经自动离职了,但在仲裁的时候,一系列工伤保险待遇一点不受影响。
所以你所说的:工伤发生后,自动离职好?还是仲裁的时候提离职好?就没有现实意义,两种情况的结果一样。
但是,随着单位合法用工的意识逐渐提高,种种情况正在发生变化。特别是停工留薪期满后员工就得上班,仍然不能上班可以请病***,医疗期满后仍然不能上班的,单位就可以考虑单方解除。员工既不上班也不请***,被辞退的风险越来越大。要知道,被单位合法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工伤等级已经评定,既然已决定离职,协商和仲裁还是会有区别的。可以肯定的是协商会在较短时间内拿到所有赔偿,但其金额不会高过仲裁。仲裁到诉讼,耗时费力,但你的权益会最大化得到保障。
劳动者被鉴定为10级伤残的,可以获得相应工伤赔偿,劳动者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一,工伤认定以后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10级。主要有四大项待遇,那么其中的就业和医疗补助金需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才能支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医疗补助金由社保中心支付,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单位支付的部分,在解除劳动合同后要适用劳动仲裁,一年的仲裁时效。也就是说你不干了,至少应该在一年之内向单位要求工伤赔偿。
第二,工伤职工如何辞职?解除劳动关系是职工的权利。在劳动合同法上没有自动解除这种说法。你不管以哪种方式解除,正常的情况下你都要通知用人单位。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双方单位没有意见的单位给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你向社保中心申请工伤待遇,那么单位应该给你的工伤补助金,你要求单位支付单位如果不支付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你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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