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可行,法律工作虽然神圣,但是只要有利益关系存在,就会变得复杂,作为第三方,如果能保持一个绝对中立,市场应该是有需求的。
我国的法制进程时间较短,目前律师行业水平和收费情况不是很规范,可以说是参差不齐,一些年龄偏大的法律工作者,在当年取得资格证时门槛较低,工作作风也没得到系统性的改善,在办案工程中的业务精准性比较差,而且律师和当事人之间地位并不平等,律师有着绝对优势。当事人对律师的选择方面几乎处于盲区,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催生一个这样的行业,我认为是件好事儿,既可以帮助律师揽些熟悉领域的案件,又可更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所谓真正的互利共赢!
你指的是诉讼黄牛,早已经在行业里存在了,通过各种欺骗忽悠组团忽悠当事人,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后高额收取代理费再去找不知名没有案源的律师去委托代理走诉讼,现在一般城市县都有,但是这种不道德欺骗当事人的手段还是不要去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丧良心的事还是少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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