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是有错的,或是有罪的,因为人生都要经历生老病死,应一切顺应自然才是。 无须自已解决自己。
轻生***,违背天意。属于兇死,按佛家所言,死后小鬼不引,闫王不收,轮为破头野鬼,不能转世,近而要下阴间地狱受刑的。
实际上,现实中的***,也应分清原因,也不能一概而论。可分为以下类型。一种是畏罪***,他夲是罪犯,明知必受法律制裁,却又不愿服法,试图逃脱人民的法网,自绝于人民,或自绝于党。这种人的***。是因罪而死,死而有罪,有的被称为罪有应得,死了仍免不了骂名和罪名!
又一种***是因事,因气受压而死,夲是责在他人,採取***,是一种***,***,或报复。但这种做法,总是不好,无论无何,事出有因。总不该自己以生命为代价。这是不公平,不人道的事。在说人死了,少了证具,对澄清是非,弄明案情反而不利,所以,***是不该的。
还有一种***也多见,纯属不愿疾病折磨,以为死了比活着好,如路瑶所说,《不愿活着痛苦,但愿死的痛快》,这是人生观的问题,细论起来,真也有其合理和道理。
***在法律上无罪,只不过在道德***有过,现在的社会人的抗压能力越来越低,很多看来不算什么的小坎坷.小苦难或仅仅是一点感情小问题就要***,一时冲动选择***的人只不过是不敢面对现实,懦弱选择逃避,把痛苦留给家人朋友,不敢也不愿承担责任,完全懦夫一个。当然如果你发现身边有人意志消沉,有***倾向,请你耐心听对方诉说,用心开解,很多人只不过一时心思转过湾,深陷牛角尖不能自拔,这没什么好嘲笑的,每个人的痛苦只有自己才了解。如果自己有什么想不通的,也要找家人朋友聊聊,很多事情只要过去了,真的不算什么
谢谢您的邀请!您提出的问题是:
***为什么属于犯法了?
回答如下:首先要说明的,单就“***”(自绝生命、自绝于亲人和社会)本身而言,不属于“犯法”。但在“道义”上,“***”这种行为,毫无疑问,是属于不道德或有悖社会公德的。单就“对亲人(以及熟人、朋友)”来说,“***”这种行为也是对人对己都极不负责任的!
其次该说明的,“***”这种行为,也是存在“连锁到‘违法’之风险”的。由于“私怨”而选择无端报复社会、泄愤社会、伤害无辜的极端手段***的,肯定属于“严重非法”行为,这一点毫无疑问。
另外还有一些也“连锁到‘违法’之风险”了的——譬如,在大庭广众之下以“***”言行要挟他人、要挟社会、引起很大不良社会反映的,肯定有悖治安管理条例规定,理应算作“违法”。再譬如,因为违法而不愿受到法律追究而选择***的,不仅无法摆脱其原本已经“违法”的事实,而且涉嫌“罪上加罪”,自然也该被视作“违法”。另譬如,选择在公共场合用极端手段***损害了公共财产、他人财物、甚至他人生命安全的,也理应算作“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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