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怕很多人都不知道,保险业务员和保险公司签订的是《保险代理合同》,重点字“代理”,而不是有保底工资的“劳动合同”!
所以,法理上保险业务员和保险公司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仲裁。
但是一次性解除5000人的代理合同,本质上对于代理人来说,大不了换家公司,实质上还有很多隐藏问题没有解决!
长期型保险往往都是10年20年30年的缴费期。因此为了让业务员能持续维护业务,保险公司往往还有续期佣金。只要达到一定的业务指标,就能得到连续几年的续佣,虽然不多,但是有的业务员业绩好,单子多,解除了代理合同,会损失很大一笔续佣。
在一般保险公司中,团队长是依靠团队的业绩情况来获取“管理利益”的,就和普通行业一样,管理层几乎不自己劳动,靠下面人劳动。所以团队长而言,解除代理合同,损失的是很多很多钱。
一般来说,只要没有大过错,么有违反代理合同中违约条款的情况,基本上不会有主动解除代理合同的情况。因为保险公司增员很不容易,毕竟公司只需要出职场,其它的都不用管,就可以有大量业务员销售保单。所以保险公司这种一次解除5000人代理合同的行为,估计是这些团队做了违法的事儿。例如代销理财产品……
我说你听,每天关注劳动法
遇到过几个做保险的人咨询被“解雇”的问题。在他们得到不是劳动关系,无法得到劳动法保护后的答复,并看到一摞摞生效判例后,都挺失望。
目前保险公司大量存在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的工作内容、接受保险公司管理、获得劳动报酬等形式,跟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几乎没有区别,所以很容易让人觉得就是劳动关系。
国家在两年前出台政策,试图扭转这种情况,将保险从业者纳入劳动关系范畴进行管理,双方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至今没有进一步的动作。不过我猜测,这种保险代理人制会被取消,只是时间问题。
那就只能从保险代理合同的约定着手,看合同中是否约定了提前解除的条件以及违约责任等等。不过需要提醒的是,这些合同都是经过保险公司法务以及外聘律师长期琢磨完善而成的格式版本,通过正常的合同解读是很难实现诉求的。
当然我对商业保险业务以及相关法律是完全不懂的,只懂与劳动相关的法律规定,所以无法给予明确的指点,建议在这方面咨询精通民商事合同的律师。
大部分的保险公司业务员和保险公司签署的是代理合同,保险业务员也就是代理商。
每个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基本法,在里面明确的列明出现什么情况之后,保险公司是有权单方面解除代理合同的,这个不属于劳动法的管理范畴。
如果你想***,只能是在你公司的基本法里面找是不是有关于维护业务员权益的条例,并且代理人都是在基本法授权的范围内操作的,而不是违规操作。
一般保险公司对于出勤有要求,对于业务品质有要求,对于后续服务有要求,如果不能达成保险公司的考核条件,保险公司会启动基本法的相关条例,单方面解除代理合同。
如果你的一切操作都是没有违规的,保险公司一般也不愿意单方面解除代理合同,毕竟现在保险公司增一个保险代理人挺不容易的,而且是这种大批量的销号。
这种事情发生很有可能是和公司的利益有较大的冲突,保险公司才狠下决心,大规模销号。一旦销号之后后期的团队利益,续期利益都不会再支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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