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 > 正文

刑事援助律师辩护

  1. 明明是犯罪分子,为什么律师还要帮其辩护?
  2. 如果律师明知当事人故意杀人却给他做无罪辩护,律师犯法吗?

明明是犯罪分子,为什么律师还要帮其辩护

罪大恶极有两种:一种是法律上的罪大恶极,经侦查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审理判决后的罪大恶极;一种是道德判断的罪大恶极,实施了***人怨的行为、造成惨绝人寰的后果、引起广大民众愤慨的罪大恶极。而这两者中间还有一种人是道德判断的罪大恶极与法律上的罪大恶极兼有但事实上被人冤枉、清清白白的人。

胥敬祥、徐计彬、呼格吉勒图、佘祥林、李久民...这些曾一度被认为罪大恶极的冤***错案所酿成的悲剧想来大多熟悉。不论是法律上的罪大恶极亦或是道德判断中的罪大恶极他们都曾经历过,可最终仍然警醒世人,一个冤***错案所带来的后果是多么惨重、无法弥补。而一位专业的律师则很大程度上能够挽救此类案件的过失后果。但现实中律师往往被人理解为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唯当事人马首是瞻,甚至被认为是坏人规避法律责任的工具。不得不承认存在一部分无良律师违背职业道德与法律底线为其当事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但这并不是否这个职业的依据,每个职业每个领域都存着这样无底线的谋私利者。因此,在我国法治建设不断完成、司法制度不断健全、律师与当事人诉讼地位逐步提高的今天,请大家务必提高对律师的重视与信任,如罗翔老师所说:“只有当你与你的家人有一天需要辩护时,你才能真切意识到律师的重要性”。

此外,律师为所谓的坏人、罪大恶极之人辩护同时是促进法制完善的必经之途。案件事实不等于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只能尽可能无限接近真实情况,因此律师针对案件的证据进行非法证据排除、质证驳回法庭辩论来确认一个法律认可的事实。如果真能将原本真实、合法的证据与事实在法庭中合法驳回,那说明制度本身存在问题,需要改进。站在更高的层面来看,就是一次一次地发现漏洞、问题,一次次的修改、完善才使得我国法律制度更加完善,减少冤***错案的发生,提升公民对法律的敬畏与信仰。

刑事援助律师辩护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法律有冷暖,叔同有故事!

介绍一下,我们是一群有颜、有料、有趣的弘一青年律师!

不管犯罪的重轻,聘请律师是每个公民拥有的权利

刑事援助律师辩护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律师也会根据嫌疑犯所犯的罪行,是否属实,经明查暗访了解事实真相,为其辩护,能准确清晰判断犯罪量刑的等级,来衡量犯罪嫌疑人所犯罪的事实。

法官通过公诉人,辩护人的对嫌疑人问答的结果,总结犯罪的材料,通过司法鉴定核实,收集备案

如嫌疑人经济不允许,***会 委派一名律师帮嫌疑人辩护,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裁判,律师为嫌疑人辩护对立案有很大作用。

刑事援助律师辩护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如果律师明知当事人故意***却给他做无罪辩护,律师犯法吗?

犯罪是可怕的,比犯罪可怕的是不受约束的刑罚权,如果刑罚权不受限制、那一切正义都可能被架空,而且往往是以正义的名义来架空正义。

所以,即使是犯罪嫌疑人有故意***的嫌疑,律师接受委托也应该给他辩护,这是律师的职业要求。只要律师的辩护符合法律规定及职业道德,就不会触犯法律。

如果律师明知当事人故意***却给他做无罪辩护,律师犯法吗?

  • 律师在法庭上的言论不受刑事追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律师的基本职责,律师是否知道当事人***,他都需要根据案件材料做出辩护意见,如果证据材料显示当事人构成犯罪的证据不足,律师完全可以做无罪辩护,即便证据确实充分,律师有自己的观点和角度,你可以做无罪辩护,至于是否***纳是法官的职责,所以律师的言行不会受到追究,即便他明知当事人故意***,仍然做无罪辩护,也不构成犯罪。

本人认为,如果律师知道当事人故意***却给他做无罪辩护,律师是否犯法,要分情况来看。

《律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

第三十一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法》规定的律师的权利和义务。由此可见,***如有一个类似于张玉环的案例,律师通过与当事人沟通或其它方式,知道当事人就是杀人犯,但他挑证据不确凿的毛病,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并且辩护成功。这种情况,当事人的辩护律师是不犯法的,只能说这位律师存在职业道德问题。

***如律师受当事人的贿赂,串通当事人捏造事实,去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佷明显本身就违犯了律师法。如果受害人掌握足够的证据,就可以把律师告上法庭。

总的来看,只要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一般来说律师都会极力为当事人辩护,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尤其为犯罪方辩护时,我们旁观者不是很理解,但这也是一名律师应有的职业操守。

朋友,您怎么看?欢迎一起讨论!

我是道可道123456,欢迎大家关注!

我不是律师,对我国法律也不甚了解,但律师对犯罪嫌疑人的辩护词,实在有强词夺理的成分在里面。本来是故意***,而且犯罪证据确凿充分。但受雇于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为了金钱,坏了良心,全然不顾受害人家破人亡的悲惨遭遇,绞尽脑汁,信口雌黄作无罪辩护。难怪有些嫌疑人的律师被受害人家属痛打,照我说,打死也活该。

题主的这个问题我可以肯定的回答: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在法庭上代理、辨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

题主说的“如果”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大会发生的,因为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后会会见当事人,调阅[_a***_],我不接受反驳的认为从律师自身利益角度去考虑,律师的名气社会地位与辩护的成功率息息相关,如果明确的故意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站在律师自身利益考虑的情况下是绝对不会选择无罪辩护这条死路的,毕竟辩护意见***讷与否的决定权在法官,毫无法律依据的辩护就是自打其脸!而且还会使法官认为被告人认罪态度不好而从重处罚,这个厉害关系律师显然是清楚的,与人与己不利的事谁会去做?这时律师的最佳选项肯定会从罪轻的角度去辩护至少可能还会有些机会,才有可能使各方利益最大化!

当然也会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通过阅卷、会见当事人发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有程序违法原因律师认为指控不实没有犯罪的,这可能与题主及大众的认知有很大出入,因为国人可能更信任公、检、法这些代表国家公权力机构,只要是这几个部门认定的在人民群众中就深入人心了,想想呼格、聂树斌案在当初宣布破案时有几个群众不是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呢?如果当时有律师为他们作无罪辩护是不是会群起而攻之口诛笔伐呢?可能唾沬星子都够淹死律师的吧!但最终的事实又是怎样的呢?所以题主设定的这种“如果”只是自己的主观意识,可能还需时间才能证明

最后老郑要说的是很多人在吐槽律师的执业职责甚至律师存在的意义,我认为这恰恰是阻碍我国司法进步和司法公正的绊脚石,这里面的大多数人又是认可西方法律体系的,哪么你们有没有看到西方法律体系中律师的重要地位呢?恰恰越是法制健全、司法公正的国家律师的地位越显重国!而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活动律师的地位还实在太薄弱应该得到加强!才能使讼诉活为得到有效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利是可怕的!缺少和弱化律师参与的讼诉活动就无从谈司法公正更不谈社会公正!在此我要说明的是我不是律师!请各位友友参与评论留言!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