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结局了? 其实并不是 这是一个新的开始 也许一开始会很难过 但是时间会治愈一切 过好每一天 活在当下 你会从低谷一点点走出来 都当妈妈了 勇敢点!顺便说一下 跟孩子在一起 是你最明智的选择[赞]还有一点需要叮嘱 不要轻易开始下一段感情 调整好自己
女人无过错而离婚 ,那就是怨男方了!这个女人可能是个温柔、善良、贤惠、正直的好女人。她以前的丈夫可能是个不务正业、好吃懒做、吃喝嫖赌样样俱全的主。女人在忍无可忍,缕劝不改、感情伤透的情况下和老公离婚!她的选择是正确的!早些解脱不幸的婚姻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带个一岁半的小男孩她的年龄应该不会超过30岁,20多岁还很年轻,以后的人生之路还很长!再找一个伴侣也很容易,把条件降低一点,因为必竟带着个小孩子 ,找个年龄大点的单身男人或二婚的男人都有可能实现。如果女的自身品貌都不错的话,建议还是找单身大龄男青年,在现实社会生活中 ,这样的单身贵族大龄男人多了去了!应该不会在乎她的小孩子,关键是看他爱她不爱她了!
女无过错?我呵呵一笑
你最低能的错误就是你看上他,和他在一起了
也许你会说他脾气大,爱喝酒,爱抽烟,爱打***
你不喜欢自然有很多其他姑娘喜欢,比如我
***审理离婚案件,核心是经过审理看夫妻是否还有感情,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者经法官判定婚姻已经死亡,那么就会判决离婚。但是从维护社会稳定角度,双方无过错,男方不同意,如果女方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也就是婚姻法32条上那些情形,法官一般会判决不准离婚。
在我国,第一次判离的概率非常的低,目前只有你们的婚姻出现以下情况,可能你们会有第一次判离的希望,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但以上需要大量的证据证明,且非常严重,不然也不会判离的。
如果第一次起诉失败,第二次就需要再等六个月,
你说的还是无过错,那可以99%的肯定你们不会判离了。尤其男方表现得再坚决点,更没没希望了。
男方无过错。女方提出离婚。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要求赔偿15万。这样合理吗?
当然不合理。女方有过错还提出离婚。孩子又归男方抚养。凭什么要赔偿女方15万?应该是女方赔偿男方15万才对!
我发现许多女人就是这么自以为是的耍赖皮。说到底都是男人惯的。不惯着她啥事没有!人活在这世界上都不容易。谁又该惯着谁呢?许多男人怕麻烦。不愿争执,只想早点结束。女人就是利用男人这种心理耍癞皮!一次次尝到了甜头。养成的习惯。男人需要做的事。让她赶快挪动屁股滚蛋。
谢邀。
如果双方选择协议离婚,那只要协商一致就行。若是通过诉讼离婚,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则要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去认定主张是否具有事实基础及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从上述规定可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是有过错方。如过不存在上述规定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况,对于整个夫妻关系破裂不存在任何过错,对方主张损害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有可能得不到法官支持。
当然,若是通过诉讼离婚,双方都主张小孩的抚养权,则由法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_a***_]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第一,这里所说的女方要求赔偿15万不知是什么钱,如果是双方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女方提出仅要15万作为补偿的话,首先应该确定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是否挣了比15万更多的钱!如果没有那么多,很显然这个要求有点过份!
第二,女方提出离婚,但是不直接抚养孩子,又想不支付抚养费,这并不是合不合理的问题,而是是否合法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不随着婚姻的存续与否而中止的,一般情况下父母应抚养子女至18周岁为止,特殊情形可能有例外。所以女方提出离婚后不负担子女抚养费的,即使男方同意,事实上也侵犯了子女的合法权益。如果男方发生意外无力单独抚养子女成人,孩子是可以向女方提出支付抚养费要求的。
第三,如果女方不管孩子,也不管目前家庭是否足有15万财产,那么这个要求就太荒唐了。即使到人民法院,也不可能得到支持。但是当家庭财产总额远超过15万的2倍,而留下的资产足以支撑孩子成长需求的,那么女方的要求并无不当。
以上纯系个人看法。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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