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原告一方***离婚了,当然也是下了决心要离婚的,那么站在被告的角度来说,要不要接受调解,首先要问自己一句,我是否同意离婚,如果不同意离婚的话,那当然就不需要接受所谓的调解。
那如果确实感情已经没有了,是否应该接受调解,我的答案是应该,原因有三点。
第一,由于协议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如对方原告已经提起了诉讼,那么作为原告的一方,如果是同意离婚的话,那么通过调解的方式去解决离婚问题,当然时间上来说会比协议离婚要相对比较快
第二,从协议的结果与诉讼的结果对比来看,调解的结果相对于诉讼结果来说,更加灵活且具有人性化
第三,从情感的角度上来说,毕竟双方感情已经没有了,仅仅在于财产孩子方面有部分争议,能够调解的,对双方来说,肯定是一个好聚好散的结果,而对孩子来说,那也是站在对孩子未来成长有利方向考虑的,无疑也是最大程度的减少对孩子的伤害。
1.如果不同意离婚,就要搜集并向***提交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这方面的证据,要从日常生活中的细节入手,比如亲昵的动作、亲密的语言等。
2.如果同意离婚,或者***可能判离婚,那么剩下的就是财产分割和小孩抚养问题了。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基本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然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比如一方有过错的,比如出轨,则应对其少分或不分;再如一方因投入家庭精力较多而导致无收入或收入较少的,可以适当多分。
关于小孩抚养,按照对小孩成长最有利的原则。会征求小孩意见,不过婴儿一般判给母亲。
积极应诉,以争取到属于自己的权利。根据诉状的事实与理由部分的内容认真写好答辩,做到胸有成竹,若自己法律知识少,最好请个律师或其它懂法律的人作为自己的代理人代为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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