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生活方式的改变,不少人一方面渴望能真正“常回家看看”,可是另一方面又觉得“常回家看看”并不现实。大多数的子女们只能通过“常打个电话”来与父母“团聚”,但是这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老人倚门空望的忧伤与孤寂,买多少东西,打多少电话,不如你回家和父母吃顿饭,陪父母聊下天。
“常回家看看”入法,凸显我国关注老年人精神关怀和权益的立场。但是要真正让老年人安享晚年,必须要创新养老模式,不能让儿女在外努力拼搏、父母在家孤独守屋的固有模式禁锢了人们的思想,长此以往,空巢老人的悲剧还会愈演愈烈。
谢邀。一点用都没有。为什么?李白说的好:相见不相亲,何必再相见。人到心不到等于零,强求是没有用的,要根据自己的内心,可怜天下父母心,只有子女自己也有了子女,才知道父母的真心和辛苦。送你二个字:尊老。自己理解。
谢邀!
如果把“常回家看看”写进法律,这是不现实的: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工作岗位,不可能说回家看看就回家看看,单位都有规章制度,不是国家法定节***日,是不能轻易说回家的,常回家看看需要时间,既耽误工作,又延误工期,即使是自由职业者,也不可能做到常回家看看。
2,异地距离不允许。
常回家看看除非是在本地离家不远的地方,还有可能做到,如果单位离家比较远的,根本就不可能做到,距离那么远,来来***的,***期在路上就差不多了,人累,还没达到效果,不方便。比如:父母家在江西乡下,你在广东打工 ,那么远的距离,你说常回家看看 可能吗?一年一次能回都不错了 ,有些几年都没回过家。常回家看看不可能。
3,个人境况问题不允许。
没成家的,要拼搏 ,要奋斗,不能常回家看看,一回家看看机会就失了。成了家的人 自己家都一大摊事,哪里能说走就走,带上一家子 ,爱人有爱人的事情,孩子有孩子的事情,根本不可能常回家看看,即使是节***日,有时还要加班加点,特别是现在社会压力大,各种贷款要还,回家意味着多多少少要出钱,经济压力就大,因此,常回家看看不可能。
以上三点充分说明了,常回家看看写进法律里,是行不通的。如果真要写进去了,人们为了不违反法律,只能选择就近择业,这样一个国家需要的人才不能流动,劳务不能输出 富裕地区要劳工,贫穷地区又不能离家太远,这样限制了国家发展、贫穷的就永远贫穷 ,富裕地区因为没有人建设 ,也不能发展 ,恶性循环,发展科技之路只能是一句空话,没有人的流通,国家建设就跟不上,落后就要被挨打。这是很可怕的结局,所以常回家看看不能也绝对不能写进法律里。
其实国家已经给了足够回家看看的节***日时间,象“五一”五天,“十一”七天,清明、端午、中秋、春节都有不同天数的***期,国家规定的***期尚且不能做到常回家看看,平常时间就更做不到了。
个人认为可以把“春节”写进法律里 ,春节***期可以延长时间,比如:一个月。要求人们做到一年回家一次看看,这样做比较合理,春节***日比较长,国家对春节的优惠也多,大家集体休息,再远也可以回家,这样既看到了父母,又不耽误工作,两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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