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属于劳动者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并且劳动者依该理由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劳动者解除的理由必须突出是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最后,给一个模板让你参考一下。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由于贵公司未依法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人特通知贵公司即日起解除劳动关系,请贵公司依法支付本人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并依法为本人出具离职证明。
通知人:劳动者姓名
通知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请根据你的实际具体情况进行修改,但必须注意,一定要写明是通知书,不是申请书。这是不同概念哦!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用人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保,首先我觉得你不应该考虑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而应该考虑的是怎么样要求企业单位给你补交,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年限的社保待遇,因为这个社保待遇是你必须享受的权力。
所以说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那么实际上解除劳动合同以后,你的这个法律效力就大打折扣,因为你毕竟在公司在职期间,劳动合同关系还是存续的,所以说在这样的条件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对来说是比较有利的,所以你应该首先争取怎么样要求企业单位来给你补交社保,而不是怎么样考虑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如果说公司明确拒绝补交你的个人社保,那么这个时候既然你自行都想离开工作单位,那么完全是没有任何顾虑,直接通过劳动仲裁的手段来解决这个争议,那么提出劳动仲裁之前,你只要提供有效的合同,并且这个合同是跟公司签订的,那么这样的证据就可以证明你是这家企业单位的员工,因为企业单位没有给你交纳社保,所以说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企业单位补交社保的问题,应该来讲都没有任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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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缴纳社保这一块,我们可以分两步走,千万不要搞反了顺序,否则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一、如果公司完全没有为你购买社保,那么你可以先发函给公司,内容就是《关于XX因XX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而解除劳动关系的函》,大致内容就是因为公司不依法购买社保,自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保存好快递函的照片和寄送记录,接着带上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证明材料去申请劳动仲裁,可能还会经过一审、二审。
三、在劳动仲裁出结果后,可以同时去社保管理部门投诉公司,并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三、正常来说社保补缴是由社保部门受理,但基本只能补缴最近两年的。但有一种情况下,法院也可以裁决的,就是从你入职开始,公司完全没有给你交过一份钱社保,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公司补缴整个工作期间的社保,之后拿着***的判决书去社保部门补缴(记住必须是公司完全没有给你缴纳任何社保的情况)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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