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头条职场联盟的邀请,这里面提到的问题应该是劳动合同签订的问题,这其实也不是什么问题,国家《劳动合同法》早有明文规定的,对于不同的劳动合同期限,设置了不同的试用期期限,由一个月至最长六个月试用期。
如果合同上没有签订,我们就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默认前面几个月相应的就是试用期了。按照试用期的标准,不低于转正工资的80%。如果个人想离职的话,要看你是否已经超出了约定的试用期。举例说明。
劳动合同约定了3个月试用期,如果超过三个月没有收到人力***部发出的办理转正的通知。而用人部门领导也没有进行任何的操作,没有表示是否转正。那么就默认为已经转正了。
如果这个时候,所在企业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对不起,就不能那么简单了。就不能按照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来解除了。双方解除都需要提前30天提出。
请各位看官知悉。
你好,欢迎邀请,合同没写试用期,从这份合同就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并不强制约定试用期,可以没有试用期直接进行工作的。想离职,提前30天向单位递交书面申请,办理工作交接。
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不一定约定试用期。如果没有约定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就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劳动者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回友:试用期间,辞职需提前三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请求,如果协议上没有设定试用期条款,则视为没有试用期,可依据劳动法辞职条例:劳动者辞职,需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审请,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关于工资问题:(简)除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利益)损失以外,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工资应依照双方签定的协议标准,全额按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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