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
可以***要求分割该财产。
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未对该财产进行分割,属于遗漏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请求分割该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也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另,又有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如果有隐藏、转移等行为的一方,在分割时***可以裁判少分或不分。
上述回答,供参考。
更多法律问题,请关注我的个人公众号:律眼圈(ID: lvyanquan2018)。
男女没有共同财产可分的并不稀奇,不仅结婚几年的没有,甚至十几年的都没有。举例谈到家长里短,难免琐碎些,不愿细读的可以翻过去。
我前楼的邻居,女儿结婚11年要离婚,对象男到女家落户,新房子是女方父母名下,装修钱也是这方父母出的,房产算没有吧。女婿开的一辆车是在女方父名下,这也不是共同财产吧。老岳父开给夫妻俩工资放抽屉里谁花谁拿,银行查不到两人存款。算没有吧。
只有那用了10年的低档家俱电器是当初是男以彩礼的名义出一万,女方加了七千买了当嫁妆放在屋内。还有些半新半旧被盖,炊俱,每人手中的一部手机,还有一辆破电动车这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男人结婚11年,相当给岳父打了11年工,睡着他的女儿,住着岳父的房子,给老头留了个10岁外孙女(10岁女儿准备由妈妈抚养)。唯一得到的是这些年给自己父母平均月不到50元和一次母亲住院的2000元住院费。有人要问你为什么知道这么详细,编的吧,不,我听过这个上门女婿多次的哭诉,他的岳父对我也是家丑不怕扬。
家庭就是个小社会,什么样的人和什么样的事都有。我说夫妻结婚24年,共同财产是一卷草苫子和人家送给的一个矮桌,还有锅碗瓢盆你相信么。这是53岁结婚的我一个本家弟弟闹离婚摆出来的全部共同财产。当然最后并没离成。
离婚关键处置的问题一个是子女抚养,一个是财产分割。无未成年子女可判定抚养权,无共同财产或无可分的共同财产,难道还要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么?
您好,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sfrw.com/post/170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