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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计算例题

  1. 股权激励协议中,如何设计股权回购的价格标准?

股权激励协议中,如何设计股权回购价格标准?

谢邀。

股权回购需要针对不通阶段进行设计不同规定

分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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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场价格购买的,回购时也应该按照市场价格回购,或者按照双方都认可的价格、形式进行回购。

非市场价格一般指低于市场价格)购买的,需要遵循股权激励协议书约定的进入退出机制。

形式上的约定有:离职退休、职位变动、身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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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上的约定有:禁售期、解锁期等。

***设A通过股权激励、以低于市场估值的价格购买公司股份,签订合法的股权转让协议从而持有公司股份,那么A需要遵守股权激励协议中的规定:禁售期不得出让股份、解锁期如***退股、需按照约定分期兑现。

回购时,如果A无违反公司制、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为,则按照约定进行回购(市场价或约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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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公司情况也不一样。如果初创公司,要先确认比例,价格等等。一般来说,要和创始人结果差不多或略多,设计2-4年的行权期。基本上就是设计方案,确定人员,授予期权,逐期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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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时,激励期权的进入机制能够让激励方案发挥效果,而激励期权的退出机制,即约定员工离职时已行权的股权是否回购、回购价格等,避免在员工离职时免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是:员工已经成熟的期权和已经行权的股权要不要回购?和怎么回购?

已经行权的期权:

已经行权的期权,是员工自己花钱买的股权,按理说不应该回收股权。如果是公司已经被并购或已经上市,一般情况下不去回购员工已行权的股权。 但是对于创业公司来说,离职的员工持有公司股权,是公司的正式股东,因此建议提前约定在员工离职后公司有权按照一个约定的价格对员工持有的股权进行回购。

已成熟未行权的期权:

已经成熟的期权,是员工通过为公司服务过一段时间后赚得的,即使员工在决定离职时没有行权,员工具有行权的权利。 这个时候应该给员工选择是否行权,如果员工选择行权,则按照协议的行权价格继续购买公司股票

公司全部收回,放入公司期权池。

股权回购价格定价:

在对员工持有股权进行回收定价时,一般可以按照公司当时的净资产、净利润、估值来确定。

回购价格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账面净资产为准。

期权的回购:

行权期内因离职或其他原因需回购股权,可按照原出让价格回购。

受让后回购价格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账面净资产为准即可。

没有硬性的标准,按照公司实际情况来做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