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结合自己的体会谈一谈,这样更具体化,可以避免空空泛泛而谈,没有操作性。
我是2004年从湖北宜昌检察机关辞职,之前从事检察官12年,辞职后到现在已当律师15年。现在专职刑事辩护,不做非刑事案件。如此,选择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我认为有这么几个方面的考察:
前者是专业刑事律师,后者是全面型的万金油律师。我们知道,术业有专攻。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专做刑事案件,他在这方面研究的比别人深和透,万金油律师什么都做,接什么做什么,可以说他什么都懂,但什么都不精不深不透,这类人好比乡村卫生院的全科医生,专职刑事律师好比大医院的专科医生。
2、看他能否拿出最近二三年他辩护的比较典型的刑事判决书。且比较多,有区县法院的,中院的,省高院的;有本地***的,也有外地***的。如果是这样,可以看出这个律师平时打刑事官司多,且以刑事辩护为主业。
3、看他能否拿出有份量的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如侦查阶段起诉阶段的法律意见书,审判阶段的辩护词,从而考察他的法律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水平。
4、看谈吐。当面沟通交流,看他对你这个事情的专业分析,可能的几种结果,有几种应对预案。从而考察他是否专业,能力如何,责任心怎样。
我想,这四个方面都是围绕律师的办案能力来考察,相信当事人通过考察比较,会选到自己满意的刑事律师。
那我想问你,你怎么就确定这个被告一定就是杀人犯?在场的法官、陪审员、律师、听众等等都没亲眼看见事发过程,难道你断案就是凭空想象,不用证据?说话前先想想你说起的话是不是合逻辑。
呵呵,这话问的有点外行了!甚至想诱导出律师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专门为犯罪分子开脱!***犯,你怎么知道他是***犯?呼格吉勒图、聂树斌、赵作海、张玉环等当初定的都是***犯,仅这几年披露的冤案,要么是真凶出现,要么是死者归来 ,如果当年能好好听听辩护律师的意见,也不会令无辜者顶着***犯的罪名被处决,人命关天啊,***。
律师制度起源于西方,是舶来品,本身就是近代思想启蒙运动的产物,其目的在于保护***,对抗司法***。我们国家从清末就开始引进律师制度,也是为了顺应世界潮流。现在基本上大家都能理解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的原理,就是说任何人未经司法审判,并作出有罪判决之前,都推定是无罪的。无罪的人当然是需要律师为其维权的。
再说律师这个职业,首先人要活着,要养家糊口,跟说书的、唱戏的、打把式卖艺的一样,是靠手艺吃饭的。律师就是靠自己的法律素养为别人提供法律帮助谋生的,所以别道德***律师!
首先,***犯的前提是已经被确认定罪。被确认为***犯,才叫***犯。没被确认之前只能被称为犯罪嫌疑人。介于有罪或者无罪之间。
喷律师的请带点脑子,当你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身上都是血,手里拿着刀,旁边死了人。这时候最需要律师的就是你吧?法律不是看似有罪就定罪,是要拿证据的,即便是你亲手杀的人,也要分精神状态。任何人都有***,都有为自己辨罪的权利。
我承认律师的确有些昧良心的,但不要以偏概全。律师本身的任务就是为自己当事人辩护。就好像中美对战,你能说美军士兵都是坏人吗?即便美军是侵略者?他们也只是听从国家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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