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仁尧获刑,除了常某自身的罪行之外,也于郭大律师的杰出辨护不无关系。郭大律师在法庭上的慷慨陈词,旁征博引,前拉后扯,无事生非,颠倒黑白的表演,让人不得不啧啧称奇。如果我在法庭,我会向郭大律师提出一个问题:如果拿你之矛戳你之盾,后果会怎样?郭大律师的拙劣表演,把你的人格和专业水平表露尽止。我给郭大律师的建议:你不适合做律师,因为你水平太差了。倒适合做另一种职业一一一小丑,因为你的表演太精彩了。奉劝郭大律师一句,社会有社会的规则,不是用你的巧舌如簧的诡辨就可以改变的。
谢谢师友邀请!
律师已经很尽职了!我心里都在想,律师说的是否代表律师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我理解律师的职业,但我很讨厌常某的两个律师,因为他们的理解和大众的理解有很大差异。
我在7月7号的另外一篇文章中就做过预测,常某将会判处一年半有期徒刑,结果出来和我的看法完全一样,为什么常某会败诉?我觉得以下几点是关键:
首先在本案中打人已经不是重点,就***而言,以治安条例来进行处罚是没有太大问题的,因为往事和老师发生冲突,发展为殴打,这都可以理解,如果事情到此为止,那就是一个治安处罚的问题。重点在哪里呢?重点在常某***之前就安排潘某录像,这说明他对事情的发展是有预谋的,也知道接下来将要发生什么,这是开始实施犯罪,打完人以后,张老师选择沉默,而常某则把***的视频传播出去,这是犯罪行为的进一步升级,只要你动手传播了出去,就应该知道会有今天这样的后果,最后事情终于发散出去,在全国范围引起极大的关注,带来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在我看来,常某18个月的刑期,至少有15个月和他传播***有关。第三,综合来看,常某打老师、传播***、***以后不思悔改、不认罪的行为有违法律精神和社会道德,不仅给受害者张老师,也给广大教育工作者带来莫大的伤害,为以后的教育工作带来困扰,居于多方面的因素考量,常某一年半的刑期已经是比较合情合理的判罚了,如果再进一步造成不好的影响,再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那适当加刑也不是没有可能!
奉劝有常某一样想法的人,尊师重教,依法行事是社会的主流价值观,这一点是不可能改变的,以身试法一定会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也奉劝那些不认同判罚的人,作为社会的一份子,不仅要考虑个人的感受,更要考虑国家、民族、教育发展的大局和法制的尊严,没有正确的导向,一个国家、民族是不可能有美好的未来的!
这货被他律师坑了,事情已经发生,认错补救是最基本的,说不定法官看你认罪态度好,积极处理,给你轻判,不晓得是不是律师的原因,教起家人如祥林嫂般哭诉小时候挨打了,现在不过是打回来。在法庭辩解也是,一味强调小时候挨打了,即使挨打了,你现在也不能打回来,你这样辩解了,法官想不判刑都不行啊,不判,潜台词是以前老师打了学生的,学生都可以打回来,还可以喜大普奔。
待到要判了,放话说判刑就反诉,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即使老师当年打了,你觉得法院会判你20年后报仇合理吗?他这家人啦,哎,太傻太天真。我感觉常某完全是被朋友坑,朋友传***,被律师坑,律师辩护点不对,被家人坑,一味强调***有原因。
当然,他也算应得的。
常某的这律师是出来搞笑的吗??有人强奸了你家里女性,她该吃吃,该喝喝,所以你家女性没有受到较大伤害,所以***者无罪???你家里女性被***的***发网上了,大家都认识她了,现在请你家女性到法庭露露脸,让大家见识一下。什么??她觉得丢脸??不出庭??那你们家女性肯定对不起***犯,不出庭是心虚的表现。所以***犯无罪,所以,大家都可以***你们家女性???还有,前天你瞪了我一眼,我觉得很受伤,所以我把你们家人全烧死了,这不怪我啊,我烧你家人事出有因,是你种下了恶果(瞪了我一眼),所以我有错无罪???我还要追究你瞪我那一眼的责任!!!另外,我明知道把森林旁边的一棵树烧了,整个森林都会没了,但我还是烧了,结果整个森林都烧没了。你们不能判我十年啊。常某把***发出的那一刻,就已经是传播了。常某的那个什么律师就这水平??哦,错了,应该是讼棍,就这水平还出来骗钱?丢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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