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同你所在的单位或者企业有劳动事实产生,签订劳动合同,你去劳动局投诉和举报,该企业都非常有用。更为重要的是,用人单位和企业同劳动者没有签订用工合同,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且企业和单位面临严重的处罚。
我们作为普通劳动者来说,都是靠付出我们的劳动技能和努力去挣的一份薪酬,然后维持自己的生活,进行家庭生活的负担。这一份工作和薪酬对我们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但是由于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各种不公平待遇或者剥削劳动者的行为是企业的本性之所在,就是企业的本来面目。他们会钻劳动法的各种空子,从而在工作中不断克扣和压迫劳动者,他自己的。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
是作为劳动者,对最基本的劳动法的条款细则,应该有所了解和认知。一旦当自己忍无可忍,需要借助法律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地位和劳动权益的时候,就知道如何应对!
企业在同你发生劳动关系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去劳动局投诉和举报该企业的违法行为,当然有用,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
1、只要你同你所在的企业和单位发生劳动事实,不论有没有签订劳务合同,都是表明您在这家企业和单位工作过,付出了努力和才能,法律是认可的。
这一点无需质疑。你去劳动局去投诉和检举,是完全有必要。不要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心里没底,觉得这样的投诉和检举是没有作用的。其实完全不是这样。
2、企业同劳动者发生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是极其严重的劳动违法行为。
如果劳动者去劳动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和检举企业和单位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一定是会支持的。不仅要追究企业的违法责任,要面临高昂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追究企业的民事责任。更为劳动者要进行赔偿金,这是必然的。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将面临着民事和行政两方面的责任问题。对于行政责任,劳动都是可以向人社部门反映投诉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的。下面,我将这两方面的责任梳理如下,以供参考。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三、如何维权?
综上,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通过向行政部门投诉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这也是最快捷、最节约成本的方式。
法庭之上,证据为王。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不代表没有劳动关系,只要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二倍赔偿。
1、完全有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代表没有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不代表不具有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就建立劳动关系,换言之,你只要在单位实际上上过班就已经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了,这个就称之为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完全可以通过以下一类或几类证据综合加以证明,你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②签到表、打卡记录。
③工资条、工友证人证言。
③[_a***_]申请单,离职审批表。
④有关工作的聊天记录,沟通记录,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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