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争取孩子抚养权,把孩子藏匿起来不让对方找到,这种情况很常见,如果遇到了,我们该怎么办?首先,***取强行带走孩子,妨碍和阻止对方抚养和探望孩子,突然改变孩子熟悉的生活环境,既不利于解决问题,又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我不建议大家这么做。
但是有些人就是做事偏激,偏要这样做,我们该怎么办呢?四项措施应对,建议大家收藏起来:
1.做好保护孩子的措施。比如在孩子的鞋子、衣服或随身佩戴的首饰配件上装上定位跟踪器,以防孩子被突然抱走后,才能尽快查找到孩子的下落。
2.在孩子的住所室内及室外装上摄像装置,可将对方前来抢夺孩子的行为予以录像固定。
3.当遭遇抢夺孩子的现实危险后,应及时通过报警处理,警察可能以家庭纠纷为由不予受理,但可要求开具报警回执,做好报警笔录,这样就可以证明自己向公安机关求助孩子被对方抢夺一事,亦可请求民警介入调解。
4.及时通过短信、微信的方式对对方抢夺孩子的无理行为进行质问,并表示出自己与孩子在这过程中所受到的伤害与痛苦,以此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其抢夺孩子的行为。
大家好!很高兴与大家分享我的观点。***离婚期间必须让探视自己的孩子,给母亲或者父亲与孩子交流、沟通、互动的机会。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规定:未成年人父母要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养育和教育职责。任何人不能剥夺对其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任何放弃监护及养育职责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如有不当之处,诚请批评指正。
***离婚期间,父母任何一方均可看望孩子。因为父母有抚养孩子(未成年)的义务,任何人都不能禁止。
至于问题所问的“怎么样”,不知何意。
基于《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该问题所说的是夫妻在离婚以前、或者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
即使男女(父母)双方离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也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肯定有啊!!!!
如果两个人真没感情,无法挽回了,那就平平静静的等孩子高考完了再处理你们自己的事吧!离婚这种事啊!要么趁早要么就晚点儿,处在中间最麻烦,波及到的人也最多。
当然,能挽回还是尽量挽回嘛!你们可以等孩子顺***考完后,一家人去旅行一次,当着孩子面把话说明白。然后再决定是和是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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