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工作者应该就是公务员吧,国家有明文规定,公务员严谨从事商业活动,避免***的事情发生。但是此类情况屡禁不止,只是变换了下身份,例如以亲朋好友的身份参与其中,实际自己才是利益获得者。但是同样也具有不小的风险性。要是被举报或被查处,那么就会被严肃处理,也因此自己权衡利弊得失,慎重做出决定。
不可以,律师事务所只能由执业律师合伙。法律工作者不过是改革初期律师数量太少,为了普及法律,而临时创新的时代特色产物,很多连一般的大学法律教育水平都没有,更不用说通过法律职业考试和职业培训了,属于最终会被淘汰的制度。
当然可以,法律上,合伙制企业或法人可以这样构成。
在业务上,法律实务和营销推广应当互补共进,应当同时配置两种职能合伙人。
在远期发展上,打造口碑是立身之本。塑造独特唯一性是脱颖之道。因此吸纳特殊法律领域的工作者(即便非执业律师)也是很有必要的。
合伙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控制人
在法律层面上是不可以的,而在实践中是可行的。可行,是指法律工作者以投资人身份进入律所,参与实质性的管理工作,律所内部承认其身份和分工职权,但不能对外以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身份办案。我所在的律所已经这样运营9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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