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岗位是根据用人单位需求与聘用的员工共同确认后由单位HR填写的。
建议:
1、劳动合同中工作岗位的填写首先应注意以岗位所属的职业类别为准(一级类别)。
例如:管理类、设计类、行政类、法务类、财务类、贸易类,质量类等等。
2、在填写一级类别的基础上可以在工作岗位条款中附带填写一级类别下的数个二级类别的岗位名称。
例如:***购类的二级类别岗位可以包括: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购主管等,财务类的二级类别岗位可以包括:成本会计、税务会计、材料会计、销售会计、费用会计、出纳等。而人事类的二级类别岗位可以包括:人事专员、人事助理、人事经理、人事主管、人事总监等。
3、“由点及面”的约定,将更加便利于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岗位管理和岗位调整,实现对人员的优化调配,发挥其应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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