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如果对方以没钱为由拒不支付的话,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强制执行,没有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区分离婚的方式,具体操作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则可以根据生效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向人们***申请强制执行。
管生也要管养,法律并没有规定“没钱”可以作为不支付抚养费的抗辩理由
可以伸请强制执行。没钱不是理由。如果真的有困难,执法机关会调解。离婚最受伤害的是孩子。在孩子18岁之前,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不是一句没钱就可推卸责任的。
你好,这种情况,要看你们是协议离婚还是***离婚了,处理起来区别很大。 如果是***离婚,你可以拿上判决书及生效证明、***复印件和强制执行申请书,到***申请强制执行即可。如果是协议离婚,你需要拿上离婚协议、离婚证、***复印件、孩子的身份信息和诉状等材料,去******,要求***判决对方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谢谢
如果确实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可以与抚养孩子的一方协议缓付或用其它方式折抵抚养费,但要是既无财产也丧失了支付能力,另一方则要全额承担抚养责任。即使申请***执行也没有会因没有财产可执行而没有实际意义的离婚关于子女的抚养费应当按协议或判裁定履行,这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为人父母的基本道义。而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协议离婚后,一方不给补偿怎么办?
这个补偿的金额,是不是在离婚协议书中已经进行约定?若是约定了,那就好办点。双方在离婚协议书约定的事项是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是要受其约束。但离婚协议书毕竟不同于***生效裁判文书,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对方未履行离婚协议书的内容,那仍然还是要回到诉讼来解决。所以你要做的还是得向***提***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审理判决生效以后,若对方仍未履行,这个时候可以想***申请强制执行。这也是有的当事人喜欢通过***来调解离婚,通过***便一次性解决所有的事情,避免再次麻烦。
若是离婚协议书中没有涉及补偿的内容,那离婚之后想要补偿,这个可能就存在难度。即便提***讼,也不排除***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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