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从你描述的情况看拖欠工资和社保的情况已经是很明确了。争议的焦点就是赔偿金的问题。
对于赔偿金的需要从两方面看,第一是否有合同约定。从现实情况看,基本上是没有的。第二造成了损失。这个就需要你自己举证了,造成了什么损失?损失的标准是怎么衡量的?司法机构是不可能,说虽然单位存在违法的情况,但员工说要陪就判陪,员工说要多少钱就陪多少钱。
例如如果你出现了工伤,由于企业没有给你买社保导致了无法生活,这个时候就会涉及赔偿了。如果说什么结果都没有产生,谈赔偿,似乎也说不过去。当然企业确实没缴纳社保,没有按时发工资确实存在违法,劳动监察部门,除了补发工资和补缴社保外,还可以对企业进行罚款的。道理就和你开车闯了红灯,造成其他车辆划伤,你陪钱也只是陪划伤修补的费用,但交警会对你闯红灯情况进行处罚。但如果你创红灯,造成了重大事故,那么就会涉及赔偿了
不管是宪法规定:还是侵权法的43个罪、都要有事由来定判、问题大小、时间长短、侵害的实际情况来判决:好比说、我们夫妇的1994年的奖金是3132、99元全年全部扣除、在工资花名册上填写着我们夫妇的名字、乱安4天旷工、并且1天还计算到14天旷工、共有56天旷工、这种情况、有知识的领导应意有这种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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