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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刑事辩护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1. 河南滦川常某报复老师的行为构不构成犯罪?本案构不构成刑事案件?
  2. 请问,河南省栾川常某打教师案给我们,哪些启示?

河南滦川常某报复老师行为构不构成犯罪本案构不构成刑事案件

感谢悟空小秘书邀请!

这件事已经好几天了。

这个打老师的人,他的行为构不构成犯罪和构不构成刑事案件只有法律说了算。

河南刑事辩护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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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打老师还有人给他拍视频。为什么要拍***呢?拍***是要留下什么呢?

一个成年人打一个上了年纪的人。而且是在路上。这和拦路一样吧!

自己说的话是报复老师。报复真的很可怕。

河南刑事辩护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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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知道尊师重教的。现在不知道是那个方面出了问题

这事有人管就行了,不要天天跟着吵了!

每天都有正能量,我们多看正能量吧!

河南刑事辩护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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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能量让人阳光,正能量叫人奋进。

在街上打耳光,发视颖,属侮辱和损害名誉罪,但是被打者有错在先,没有此因也不会有此果,***者也仅此,没有其它要伤害对方的行为,当时,是有条件可以这样做的。说到伤害,当年被欺凌所造成的心灵创伤远远要比20年后被打耳光深重,如果要深究,那未成年,师德什么都可上纲,但是事实就是被侮辱性的甚至恶劣的打了一顿,而当年他是一个年幼贫困的学生。老师被当街打耳光无任何还手,可见在心里己认错了,应该说,一件恩怨二清了,以民间方式。不构成邢事,没有犯罪!

这个案件非常明显的属于"寻衅滋事罪‘’。公然在公共场所殴打,侮辱他人。这个罪与故意伤害罪是有区别的,故意伤害他人,要结合被害人的伤害程度,必须是构成轻伤以上的才处以刑罚。但本案属于明显的寻衅滋事,不受伤害程度的影响,根据情节恶劣的程度,即可除以刑罚。

对河南㴒川33岁男子拦路对当年初中教师进行当街抽嘴巴一事,影起了社会的不小反响,然而对此事的发生,我是这样认为的。

作为一个己经成年人的男性,对此事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首先是要对该教师的行为按照治安条例的规定,应受到法律的质疑,不管过去老师是确实对你***取了侮辱,殴打的行为,那么己经过去只么多年,还是要看当时是在什么情况之下对你人身侮辱的,那么事情已经过去了好多年,即使心里有当年受到老师的侮辱,心里的阴影总难过去,但是总不能日后产生报复心理。更不应该拦路进行嘴巴的型式进行报复,为了维护社会公德,你确实做了一件不该做的一件事情。

教师是受社***尊敬的一个群体,就是不是教师对当街拦路进行抽嘴巴的行为也应受到社会的评论,应负有一定的对人格侮辱罪,当然对此事公安机关己经立案调查,还得看公安机关对此事的调查结果,该按公安治安条例的那一款进行刑事处罚,以维护教师的人格不在受到侮辱,还社会一个公平,正义共同维护社会秩序!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现在中国不是打黑除恶吗?在大街上公然侮辱殴打老师,还叫人拍***上网炫耀,那个凶狠,嚣张跋扈的样子绝对是个***流氓!为了中国的教育,为了广大老师的人身安全,必须严惩!

有组织性地侮辱殴打老师!拍***的就是那几个要作证的学生!都是有目的性,***性质严重,影响极坏,对中国的教育是一种毁灭性侵犯,教育部应该出面干涉,严惩打老师的凶徒!

请问,河南省栾川常某打教师案给我们,哪些启示?

教育需要思考。首先中国教育严师出高徒错在哪里?教育的惩戒功能把握的尺度到底如何拿捏?一个完整的人格不是老师打一顿就打没了,这个应该没有啥意见,那为什么常某及其父亲坚持自己没错呢?其次,虽然常某20年后报复老师受到法律惩罚是罪有应得,也给全社会教育者提了个问题,本就异化的教育大环境会不会越来越糟?教师除了教书还能做点什么呢?最后,常某作为这起案件的主角,确实挑战了道德法律的底线,判你的是你的嚣张跋扈。公序良俗法律道德都不能随意挑战,结果不言而喻。周律师说,坐了监出来依然可以有所成就,我说,说的好!好好反思自己,好好改造,杀杀身上的戾气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