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神都是火眼金睛,鸿茅药酒自视文笔谨慎,诚意满满。没想到一个跨省抓捕,可以想象实施抓捕行动时的目中无人,NB啊,到现在的文过饰非,岂不是很可笑。那个时候的自信,NB,骄横跋扈哪里去了?哪里去了?这片自查报告执笔人是实施抓捕的警察写的话,那岂不是更好,更有说服力。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全国人民都希望你从一块巨石被自酿的苦酒泡透,泡烂,然后被风化成沙子和尘埃,随风而去。
从事件整个过程来看,无论是***的起因、经过,还是***再次发酵,我们会发现这场闹剧的背后,其实不仅仅是鸿茅药酒单方的助兴推波,体现更过的还是每一个环节的化合反应。
“鸿茅药酒”案持续发酵,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我猜各位已经有所耳闻,接下来我们不妨从侧面来评析一下有关机关的行为。
损害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看完报告,恶心得我差点把婴儿时期吃的奶都吐出来!
通篇避重就轻,毫无诚意,体裁像是检讨书,实则在向社会***:我做的一切都是合法的,没有错误,有错误都是别人的,比如下级经销商、零售药店、仿冒者,甚至电视台、广告审批乃至国家法律法规,是他们的错造成了今天的结果。将恶意打击报复的违法行为轻描淡写说成是舆情***,没有任何悔意和思想上的认识,没有人会接受这样的道歉。
鸿茅药酒今天终于发布自查报告,咱不是专业人士,对报告内容也不懂,但读罢报告,该报告表面上很诚恳,并到各地自纠,广告做大了,一些过头广告不是他们厂家做的,豹骨等来源正规。字里行间他们没有错。这哪是道歉,分明是***啊!并且说数据都是经过试验的,试问,你们曾说一天喝165斤才中毒死,这165斤数据也是试验吗?那喝164斤不死?是昏迷吗?总之,这次该厂自纠报告诚恳度有待提高。
为了证明鸿茅药酒的神效,建议鸿茅公司董事长带头,全体股东和高层管理人员有病坚决不去医院,不吃其它药品,只喝鸿茅酒,整瓶整箱地喝,喝出个样儿来让世人看看,喝的你们身轻似猿体壮如牛长命百岁,喝的特郎普拿芯片来中国换鸿茅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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