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离婚案件谁先***,谁吃亏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离婚是在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状态下,又不能够协议离婚,一方只能选择***离婚的方式,离婚是婚姻权利的一部,对于双方来说,结婚自由,离婚也是自由,这一权利,双方是平等,不存在着谁先***离婚,谁吃亏的情况,其次,带孩子的一方能够多分财产,同样是没有法律依据,法律虽然规定了保护妇女儿童这一原则,但并不是可以以这一原则来主张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如何体现这一原则?主要是双方在同等条件下争取相关财产,法院会考虑到带孩子一方的实际需要,而做出有利于,带孩子一方的判决。那关于多分财产的规定,法律规定的是,对婚姻无过错的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可以主张,适当的多分财产,
不存在谁先***谁吃亏的情况。
目前法律并不存在因为哪方***就会少分的情况,将来也不会有。
但如果你指的是离婚诉讼中付出的精力,那的确原告比被告是会多一点。
带孩子一方的权益
从这点上而言,的确会略偏向于带孩子一方。
但在实际中,这个影响基本很小。只会在一些分配原则上有所影响,而非具体的财产分割。比如就一套房,一般是判给带小孩一方,但房屋本身价值,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基本就是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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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法律面前***平等,原告与被告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离婚是法律赋予人们的一项,因此从理论上没有谁是否吃亏一说。孩子抚养权与财产等判定依旧需要通过相关证据与法律程序,
从实践角度来看,***离婚是一把双刃剑,存在自身的优劣势。离婚官司仅仅是个时间问题,这并不会影响到官司实质上的输赢。官司的本质是财产上等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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