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建议你先去不动产登记中心问问他们需要什么证件,例如有的可以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就行,这个开发商那里有一份让他们出就行,有的会要求开发商给你出示一份购房证明。所以这个各地有的多少会有差别,但是不要担心,因为肯定有解决办法,像这样丢了合同的也大有人在😂😂所以不动产登记中心应该有这种相关规定让你提供什么资料来给你办房本
首先可以联系开发商,因为它那最少有一本合同的,可以让开发商补一本合同。或者复印一份
有的也可以委托开发商办产证的。
第三就是让开发商带着它的合同陪你一起去房地局***
房产证下来后(指新房),你的购房合同一定是被房屋交易中心留存,你手里只有一份复印件留存,可以盖上交易中心印章,是为与原件同等法律效力。这个问题前不久刚咨询了房管局工作人员。
房产证办好以后,在买卖双方结算房款和交房过程中没有任何意外的情况下,购房合同丢了我觉得没有关系。
购房合同是买房人和卖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的书面协议。合同中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房产证是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更名手续(专业术语为房屋转移登记)后,***部门发给买受人的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
两者的关系是一定要先有购房合同,才会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是办理房屋更名手续的最主要依据。没有购房合同,是办不到产权证的。并且不动产登记机构会收取一份购房合同归档留存。
所以即使购房合同丢了,也可以去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登记机构还会在上面盖章确认。这个***件的效力与原件相同。
但是如果办理房产证时为了少交税费,使用阴阳合同的话,那就有关系了。有些人买卖房屋会签两份合同。一份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另一份是用来办理房产证和缴税用的。这一份上面的房屋成交价是虚假的,一般偏低。
如果你把真实的一份丢了。就不能到登记机构去***了。因为它那里保存的是一份虚***的合同。
如果办好房产证后,双方在房款清算和验房过程中发生纠纷,最终闹到法院的。***是以那份真实的合同作为有效合同审理案件的。这样你在举证过程会缺少有利的原始依据。因为不排除对方有可能会在他手里留存的那份合同上做手脚。
可以本人持自己的***去找当初买房签约的售楼处,或开发商处。调取他们存档的资料,里面有合同原件(一般都是一式几份的,他们有留存)请他们给你复印一份,最好加盖上公章,或者是档案章。这个情况对于他们经常会遇到,常事而已,不会为难业主的。有章的复印件和原件同等效力。
发票遗失的话,要去税务局调档了。带全你的证件和购房合同一样办理即可。
原件遗失也就是麻烦一些。需要跑腿去补。不会有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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