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公开道歉‘’,肆意煽情打悲情牌;继而抛洒教师惩戒失度,搞道德***,越描越黑,狼子野心昭然若揭!可恶的律师,嫌把张老师伤的不够,竟丧心病狂地在张老师伤口上撒盐,可恶至极罪当严惩!
这是铁案,不可能翻盘,常仁尧打老师大逆不道,再怎么的也是你的老师啊,即使二十多年前老师打了你,你作为男人也应该释怀了,到现在没释怀,就说明常仁尧是心胸狭窄小肚鸡肠,常仁尧考上了大学,还不是老师教的吗?他没记住,就是没有良心。
在大街上打老师,还网传,这样的人如果不惩处,还有没有世道了?别说打老师,就是常仁尧在大街上打一个精神病人,都是不可以的。
常仁尧不自量力,法律已经网开一面了,只是判他一年半,其实判他三年也未尝不可,中国是个文明古国,自古以来就是天地亲君师为最大,常仁尧打老师就是不孝,如果在古代,这是犯欺君之罪,要灭门九族的。
据说常仁尧已经悔过自新,给老师给学校写了道歉信,但愿这是真的。
一审法院定罪量刑准确无误,周律师还把常仁尧标榜为三好青年,记恨老师的学生见过,也许老师确实曾体罚过学生,但20年过去了,常仁尧见到年迈的老师的见面礼就是巴掌伺候,打了第一嘴巴老师没吭声,常某又打第二嘴巴老师没还手,你还会打第三个嘴巴吗?你打了第三个嘴巴又打第四个老师还说对不起,你还会再踹上一脚吗?我想有一点点良知和有一点点人性的人都不会这样做的!做了这些还不算还把视频发给同学炫耀,把打一个没还手能力的老者当成自己的杰作和荣耀,这样的人是多么的道德败坏人性缺失吧?大家希望这样的人逍遥法外吗?
翻盘的可能性基本为零,即便周兆成是全国知名律师,也会充分利用媒体,熟知媒体套路,但要翻盘,可能性基本不太可能。
主要因素:
1、周兆成虽然知名,但业务能力欠缺。从其7月18日接手常仁尧案子,成为二审代理律师后,发布了不少有关常仁尧的“正面”信息,如“三好”男人、看守所以泪洗面、后悔不已,以及发布去年冬天常仁尧和父亲到张清林家登门道歉被拒,最近几天再次发布了常仁尧的狱中《忏悔信》,表示教师节让父亲向张清林代为“负荆请罪”,可谓各种方法手段用尽。
这些的温情牌打出来,一方面是想占舆论制高点,影响二审判决,但从另外一个角度可以看出,第一、周大律师的业务能力欠缺,不好好研究案子,了解专业知识,而是整天搞花边新闻,利用媒体去制造影响力,说明业务能力欠缺,不够专业;第二、说明周兆成心理也没底,证明他内心对案件的翻盘改判没有信心,才会从舆论影响力方面着手,打温情牌,搞这些小动作,说明他内心对案件缺乏底气。
2、一审判决的案件,如果没有重大事实认定差错,是不会给予否定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适当、判决客观公正,没有不当,也没有法律适用条例、条款的偏离,因此,在这个比较客观公正的判决下,二审不会随意改判的,更不会去否定一审的判决。
3、常仁尧的《忏悔信》,以及其他的温情内容只是参考,但不会左右判决。很多人觉得,常仁尧的看守所手写《忏悔信》会不会给他的改判带来积极作用?特别是教师节的时候,委托律师和父亲向被他打的老师张清林道歉,会不会影响二审的判决?可以说,周兆成一定会在教师节这个重要节点上做文章,这是他的一贯作风,但是,所有的这些忏悔、温情牌等,仅仅是***判决的一个参考,不会因为这些因素,而决定判决的走向。
毕竟如何判决还是要以发生的事实为依据,以及其影响力、恶劣程度作为量刑的标准,何况,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所有的这些《忏悔信》、教师节“负荆请罪”,炒作和策划的痕迹太重,很多人甚至怀疑并非常仁尧本人真心悔改和本人自愿,被***,如果他真的有悔恨之心,也不会在二审更换律师的时候,才出现这些事情,因此,人为地策划包装出来的东西,太***,打动不了人,也打动不了法官。
4、张清林不原谅,全国的负面影响力改变不了,二审也不可能翻盘。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张清林没有原谅常仁尧,以及全国影响太坏,对尊师重教的传统教育带来了严重的冲击和伤害,撼动了尊师重教的根基,才是导致被判一年六个月的主要原因,如今,张清林依然没有原谅,这些负面影响也没有消除,那么,二审的时候,自然也就不会改判和翻盘了。
《此 案 不 能 轻 轻 了》
河南栾川常仁尧,
当年初中顽皮淘!
青林老师下重手,
期望学生能变好。
二十年后娃成人,
财大气粗混的好。
偶遇恩师如仇人,
拳打脚踢定不挠!
拍成***晒一晒,
“20年后打师案”再起波澜,二审律师避重就轻,大打感情牌,最终难以达到目的
“20年后拦路打老师并拍摄传播侮辱***”一案已经于2019年7月10日一审宣判,被告人常某,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随后,主审法官接受媒体***访,一席话合法合情合理,正确的引导了舆论导向,至此,网络上关于老师该被打的言论,成为了极少数。
但中国是法治国家,依据法律,中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常某有权依法提起上诉,而律师,也有权提出辩护。
据《华商报》报道:曾代理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案和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的知名律师周兆成已获授权,正式成为“20年后拦路打老师案”被告人常某尧的二审辩护律师。
在接受《华商报》***访时,该律师声称:“我会见被告人常某尧时,也明确指出其打老师的行为极其愚蠢,极其错误……”并“向***另一方被打的张老师以及所在学校,代表我的当事人表示深深的道歉。”还声称:我绝不会为常某尧“打老师的行为”作任何“开脱和辩解”!
并大打感情牌,说:2岁的女儿还年幼,[_a***_]、老父无依无靠,全家已经陷入“崩溃的边缘”。
毫无疑问,该律师为这一案件,下了很多功夫,看得出来,专门查阅了最近的教育新闻,特别是关于教师惩戒权的新闻报道,也查阅了不少的历史典故,“备课”是很充分的。但该律师的说法,具有极强的隐蔽性,让我都差点感动了。但细细一想,又有很多的疑问!
该律师在接受***访的时候,反复强调,常某的这种做法“极其愚蠢,极其错误”。我们知道,愚蠢还是聪明,是从技术手段的角度而言,意思是,可以***取更加聪明的手段——这个手段,可能包含合法的手段,但毫无疑问,时隔久远,早已过了法律的追诉期,那么,可能利用各种方式,让张老师名誉扫地,来报复,就是聪明的手段吧!
而“错误”的说法,则具有极强的隐蔽性——犯法,犯罪,都是错误,但错误的概念范围要大得多。也就是说,错误不一定违法犯罪,但违法犯罪,一定是犯错。
律师反复说“犯错”,这不是避重就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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