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合同范围增加工程量,这种情况经常会出现,甲方代表不签字,肯定有他的道理,施工方也不必太着急。
这种现象之所以普遍,主要存在两方面的原因
一是前期招标、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本身就存在设计失误,在后期施工过程中间发现一些漏项或者设计不合理等现象。
在这种情形时,着急的是甲方。作为乙方,应该是提出自己的建议,由设计监理造价进行专业把关,然后由甲方来拍板。
二是乙方低价中标,中标之后会找出各种理由,需要调整工程量,借机来弥补亏损。
这种情况也是很常见的,招标1000万,最后结算时变成1500万,2000万的情况都有。
对于调增工程量这一事情,作为负责任的甲方是非常慎重的。调增工程量是否合理,调整金额如何确定,涉及到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如果程序不到位,中间存在内幕交易,甲方事后将无法收场。
如果确实有必要调整工程量,乙方应提出相关建议,并陈述不调整之后的严重后果。
如果甲方不同意,在履行完相关的书面确认手续后,按照原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
肯定不签,不在他职权范围。要不你走变更程序,四方会议记要,设计预算,审价什么的;要不你另外签补充合同啊。合同外的东西你得把它变成合同内哦,否则当你做贡献了,还安一个不按设计施工的罪名。
涉及钱的事儿,甲方代表都不愿意签字,这是很正常的,面对这种情况,要分门别类,找准需求,有的放矢,我来说说面对需要甲方代表签字,而甲方代表不想签字的常规解决办法。
一、事前控制,完善手续
经过这么几年的摸爬滚打,随着经验的不断丰富和完善,工程运行过程中会经常遇见诸如“把xxx做了,回头给你补个单子”,“窜个忙,把xxx先做了”,“找几个人,帮忙救个急”,“哪哪有个变更,你们先做,回头补个手续”,“你们只管照做,回头找我”等等,总之,干之前,信誓旦旦,干完后,态度判若两人,反正这种情况就是很常见。
怎么办?如果你预先知道会有这种情况发生,那么就可以提前预防。你可以说,我们单位也有制度,合同外工程量的实施需要有正式的手续,如果没有通知、变更,我们也无法执行,因为公司层面对这审核很严,就拿个工资,您得可怜可怜我们,真做不了主,你们按程序来,后边在质量和进度上,我们再重点把控一下。
有了手续,那给不给就不由得他了,就算最后不计入,那也算让利,是我们领导层给对方领导面子。
二、以此为鉴,秋后算账
“把那个啥做一下,回头给你们办手续”,“你只管做,做完之后找我”,“先做着,变更晚点就给你们”,再次听到他们的这类话,就好办多了。你就可以很委婉的说,“这个没办法呀,上次那个xxx事,就是我另外找的人”“上次那个xxx事,领导查到了,我被批了一顿”,“上次……”,不用说太直接,也别他们安排不紧不慢工作的时候说,要在事情特别紧急,不立刻做对他们影响很大,这时候你委婉的提出,可能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哦!不过,此法要把握火候,掌握节奏,否则有可能会被穿小鞋。
三、吃喝玩乐,直接软肋
额外工程量,一般不超过一定范围是没有问题的,只要认可了,不仅仅增加了工程量,而且也能为你带来利润,如果合同产生的利润是由于他的签认,你想想看,他会潜移默化的认为,那是他给你带来的利润,工程上,见者有份嘛。想吃个肉,唱个歌,喝个茶,这个该满足满足嘛,大家都熟了,有些话也说不出了,有些事也做不出了,一切为了项目,为了利润,抓大放小,不能算小账,也别算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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