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法律从业者的第三条道路。第一条路是进入公检法系统,第二条路是选择律师执业,第三条路是去公司做法务。笔者就是从业12年的公司法务,给你分析一下选择法务道路的优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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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势:
1、公司法务门槛不高,不要求必须有法律职业从业资格,入行容易;
2、薪资方面旱涝保收,工作强度方面不会有很大的压力;
3、可以学习到公司法务很多方面的知识,对于商法、民法、民诉有较大的提升;
4、晋升渠道,可以选择向上法务经理,法务总监,法务总经;
二、劣势
2、缺乏挑战,从业过久容易懈怠;
法律中介在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现阶段明显滞后,故其前程锦绣。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讲,发达的法律中介服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必然要求。联系在具体实际,就是开办法律咨询服务公司。
一、可以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法务外包服务。按照中小企业灵活性的发展路径,设置属于自己的法务机构是不经济、不值得的。外包使最经济的最便捷的,因此法务公司可以承接广大中小企业外包并提供服务。
二、可以给大型集团企业提供独立第三方咨询服务。
1、一些企业内部具有股东、董事会相互制约结构性特点。公司自身法务的咨询尚不具有第三方的独立性。公司重大决策、诉讼等事宜,由公司法务做出评估、建议等等意见,可能带来股东或董事之间的事前不信任事前事后的争议,依赖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咨询结论将成为主流。
2、给大型集团公司提供公司法务部门的构建、完善、优化等提供咨询服务,量身定做其相关格式化法律文件、人员配备等等。
三、可以给诉讼当事人提供案件咨询服务。其中包括诉讼风险评估、诉讼战略、战术路径建议等等。
四、可以与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双方分工合作,在案源搜集、案源分配、案件诉讼策略等方面具有广阔的合作空间。
五、构建法律人从事法律工作的咨询平台,为志愿从事法律工作的劳动者提供咨询服务和中介服务。
六、构建法官、检察官、律师、公司法务的法律培训平台。满足法务个体的提高素质、水平、人生选择等等各项需求。
你指的是诉讼黄牛,早已经在行业里存在了,通过各种欺骗忽悠组团忽悠当事人,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后高额收取代理费再去找不知名没有案源的律师去委托代理走诉讼,现在一般城市县都有,但是这种不道德欺骗当事人的手段还是不要去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丧良心的事还是少做
这个可行,法律工作虽然神圣,但是只要有利益关系存在,就会变得复杂,作为第三方,如果能保持一个绝对中立,市场应该是有需求的。
我国的法制进程时间较短,目前律师行业水平和收费情况不是很规范,可以说是参差不齐,一些年龄偏大的法律工作者,在当年取得资格证时门槛较低,工作作风也没得到系统性的改善,在办案工程中的业务精准性比较差,而且律师和当事人之间地位并不平等,律师有着绝对优势。当事人对律师的选择方面几乎处于盲区,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催生一个这样的行业,我认为是件好事儿,既可以帮助律师揽些熟悉领域的案件,又可更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所谓真正的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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