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本人的代理的几起离婚纠纷案件来看,如果一方第一次***离婚,在法院开庭前一般都会组织双方庭前调解,调解的主要目的还是先了解双方的对于离婚的想法,如果能够挽回的,尽量挽回。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一般很少,毕竟都***了),则离婚的事情就好办。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在第一次***的情况下,***一般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第一次***未离婚的,原告可以在第一次***判决书生效6月后,再次***离婚。
第一次***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判决离婚的可能性非常低,原告只有等六个月后再次***。当然,如果原告有确实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婚姻法规定的感情破裂的几种情形,不排除一次判离的可能性。
法官的调解是基于双方同意的基础,如果双方或一方不同意调解,法官会直接出判决。
离婚必须调解,原则上只要有一方不同意,第一次直接判不离。回家等六个月再过来,无继续调,无和好可能直接判。不过现在***审离婚案件的大多数未结婚的小年轻法官,离婚案件审理的越多,越是怀疑婚姻。
谢谢邀请:
二、共同达成《离婚协议书》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准许离婚。
三、未达成《离婚协议书》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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