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离婚案件时最不喜欢碰到双方为亲情、抚养权过于纠葛的案子,涉及感情的事儿有时看着太纠心!以杨律师所见,夫妻离婚时一方条件不好还想争夺抚养权,原因有很多种可能。
1、有的人就是出于对孩子的爱,你可以说他(她)自私,但是在当事人自己看来,即使自己经济条件不够好,但愿意为孩子付出更多,能让孩子得到更多的爱,当事人的目的是想让孩子生活得更好,毕竟就人的感情和幸福而言,不能简单以金钱来衡量。这时说当事人自私是不公允的。
2、但是,也有的当事人争夺孩子抚养权并不纯粹是因为爱,有的人可能是想争取抚养权并以抚养权为条件拿到更多财产、借孩子向对方索要抚养费,有的甚至以争夺抚养权为理由要挟对方在财产方面让步,这样的人就不是一般的自私了。
3、然而第二种情况还不是让人感觉虐心的,知道最让人感觉虐心的是什么情况吗?夫妻离婚,谁都不想要抚养权!原则上我们律师是要在法律范围内帮当事人争取权益就好,一般不会太受情感的左右。但是碰到有这类要求的当事人,尤其是碰到两方都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来问我“怎么才能在离婚时不要抚养权、律师你能在我代理成功摆脱抚养权吗?”的要求时,我一般是直接拒绝,连解答都不愿意解答的。夫妻之间有什么矛盾都好,这样伤害自己的子女的人,就不是自私,而是缺少人性了。
一对夫妻日子过不下去了,就必须面对孩子之后的抚养权问题,而这也一直都是争议最大的矛盾所在。
我觉得经济条件不好的一方,在离婚后非要抢夺孩子的抚养权,其实的确有些偏激和自私了。
本来一个家庭的破碎,就会给夫妻双方和孩子带去身心伤害,更何况是离婚后生活还过得捉襟见肘呢?
都是成年人了可以养活自己,但为人父母给不了孩子一片温馨和睦的家庭氛围,难道不觉得是一种亏欠吗?
离婚后尽量好好弥补孩子,既然孩子注定会缺失一部分父爱或母爱,那就更不该被剥夺享受物质条件的资格了。
如果我是离异人士,离婚后哪怕再爱孩子,我也不会勉强把孩子抢来跟自己过苦日子。
或许孩子跟着对方能过得更好,没有什么被虐待或坏的教导,那我先周全自己的生活才是当务之急。
证明爱的方式不是要留住那个人,而是努力让那个人过得更好,哪怕自己没有始终与他相伴。
为了满足自己所谓的疼爱,就拉着孩子不撒手也不尊重孩子意见,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是一种偏重自己的私心作祟。
人,都有自私的时候。虽然说小孩跟着物质优越的人一起成长生活比较好,但也不见得能教育好孩子,因为孩子的成长和教育并非物质所替代。再说离婚了都失去家了,都想抓住这最后的依恋。
首先,保持冷静,收集对方抢夺孩子的证据。这个案子,对方比较嚣张,带着几个人直接冲进我们当事人家里,把孩子强行抱走。当时,我让当事人第一时间报警处理,为的是拿到相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证实孩子被对方抢夺的事实。然后,让当事人立刻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
同时,我们积极主动的就探望权问题和对方保持沟通,表达重视孩子,尊重孩子的意愿,要求对方不能藏匿孩子,并保留好了相关证据。
最终呢,******纳了我方的主张,认定了对方强行带走孩子,阻止我方当事人探视孩子,损害孩子利益的事实。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将孩子判给了我方当事人抚养。
所以,遇到对方不讲理不可怕,只要找对律师,用对方法,就可以维护好自身权益,让对方付出惨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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