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当中,经常会出现夫妻一方偷偷转移财产的行为,发现猫腻后,该如何应对呢?律师来帮你支招。
一般来说,当事人是无法私自查询对方的财产信息的,需要通过律师或者法院来查询。注意了,要想查询对方的财产信息,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需要向***提供财产线索,比如对方的银行***,微信、支付宝、股票账号等。所以,在准备起诉离婚前,要有收集对方财产信息的意识。现在手机拍照功能都挺不错,可以把一些重要信息拍照保存下来。
通常情况下,***只会批准调取一到两年的财产流水明细。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从更早时间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申请调取更久时间的交易明细。我们团队办理的案件中,往前调取十年交易明细的都有,但这里面有技巧,律师的专业水平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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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存款和家具家电这类转移案件较小,且价值较少,重点说说房产转移事项。
常见隐秘转移财产手段有哪些
1、财产交易过户到别人名下。这种方式隐匿转移财产,并不是一种很高明的处理方式。因为对于交易过程及交易对象,整个线索流程在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查即知。但一方仍***用的目的,在于套取现金后,慢慢将钱转移。
2、用别人名字购置房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他人的名义购置房产,实际上自己是真实房主。等到离婚后,再将该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何种情况一般适用于夫妻感情长期不和,离婚已是必然。
3、婚前双方出资购房却登记在一方名下。由于着急婚前购房或者购房指标问题,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双方出资购房,但在办理购房手续时,“精明”的一方,以“贷款不便”、“没有领结婚证就不能共有房屋”等为借口,将房产办在自己名下,而等到面临离婚时,却矢口否认共同出资的事实。
如何防范离婚时转移财产
总得原则是,先搞清楚到底有多少共同财产,密切关注财产变动情况。
1、由于购房手续和周期较长,在夫妻平时相处时,难免购房者可能会泄露一些购房方面的痕迹,因此,如果一方的行为诡秘或异常导致另一方怀疑另有房产,另一方应注意查找一方的票证或存款往来记录,看有没有一段时间的大额支付,以及向房产公司汇款的记录等等。
2、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交易的时间以及交易的对象。确定交易时间,是为了收集证据和防止对方可能提出卖房款已消耗殆尽的事由。确定交易对象,看交易的下家是否具有恶意,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交易的产权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事实。
3、常见调查手段。①从对方最亲近的人处入手,摸查该房的所有权人。由于房产价值巨大,一方通常不会将该房产以一般朋友的名义购买,而最常见的是以父母兄妹等与之关系亲密的人的名义购买。因此,如果一方并不宽裕的父母或兄妹拥有巨值的房产,就有可能存在这种情况。②从交易时间,摸查出资线索。根据购房付款的时间,回忆一方在此期间财务上有无重大支出或异常,有条件的,还要查询一方银行存折上的资金流向,在确有把握的情况下,查询打入房地产公司购房款的银行出处,也有可能获得柳暗花明的收获。
【最后一点最重要!】
1.与对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个人财产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必要时可以请律师见证或到[_a***_]进行公证;
2.保存好自己重要的***件,如户口本、***、护照、驾驶证、结婚证等,防止对方利用;
3.若有房产,应当争取做房产的产权人,即在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若对方执意不肯加名字,可选择实际居住在房屋内,以防对方将房屋出卖;
4.多留意家庭财产情况,了解对方的银行***,如交水电费的银行***、对方的工资卡、奖金卡等;
5.将价值较大的财产妥善保存,如珠宝、奢侈品等,可以放入保险箱内或放入银行保存;
6.保存家庭投资、保险材料。如购买保险的合同、保单;购买理财的合同;投资证券、股票的***行、***号等;
7.尽量将家里的花销记录进行保存,如留存一些发票、收据等;
8.若发现对方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应尽快聘请律师走司法程序,并申请***对对方财产进行保全;
9.最重要的一点是,想要翻脸***之前,先想想自己手上有什么东西?没有的,千万别开撕!等默默的收集完再撕!傻乎乎的脑子一热,先冲出去爽了,最后什么都拿不到!
这里很高兴题主能提出这个问题,也很高兴能和大家一起来讨论这个话题,现在我就带大家一起来思考下,关于这个问题的一些见解。
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呢?
(1)对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
(2)约定财产归属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当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
(3)购置高档物品后登记造册、保存购物票据等,在生活中我们会购置一些高档物品,对高档物品要保存好上面提到的材料。
(4)家庭大宗财产拍照、列表,并有意识地寻找证人。这个可能会激化矛盾,如果需要做的,还是秘密进行比较好。
(5)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在哪个银行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同时,还可以从交水电费、手机费等收据上,了解对方有哪几个银行的账号,余额还有多少。
(6)在知道一方***行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查询,一般不会存在问题。
以上就是属于我分享给大家的东西,希望能和大家一起学习、交流、进步,我们一起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在学习中进步,在进步中成长,也希望我的分享能够帮助到每一个人。
最后祝大家在看头条的时候能够开开心心,每天过的快快乐乐,做事顺顺利利,身体健健康康!
虽然法律规定了对离婚财产转移怎么办的保护措施,但是与其在离婚后通过***重新分割财产,还不如防患于未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呢?
(1)对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
(2)约定财产归属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当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
(3)购置高档物品后登记造册、保存购物票据等,在生活中我们会购置一些高档物品,对高档物品要保存好上面提到的材料。
(4)家庭大宗财产拍照、列表,并有意识地寻找证人。这个可能会激化矛盾,如果需要做的,还是秘密进行比较好。
(5)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在哪个银行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同时,还可以从交水电费、手机费等收据上,了解对方有哪几个银行的账号,余额还有多少。
(6)在知道一方***行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查询,一般不会存在问题。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离婚前可以转移个人财产,不可以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8
鄙人婚姻登记处工作,回答你的问题:
这类问题因工作原因也接触过不少,但这毕竟是个法律诉讼问题,和婚姻登记工作关系不是特别紧密,因此我的回答仅供参考。
首先说一下题主所说的“***离婚”,其实对于婚姻登记机关来说离婚没有所谓的真***。只要是在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的都是真的,真***只是当事人自己的想法。因此只要债务人已经登记离婚,那么就是真的。
那么是不是债务人离婚后就没有办法追偿了呢?显然也不是的。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及和***的同志了解到,如果债务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也就是离婚之前欠下的债务,那么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债务人离婚后将财产全部转移到夫妻一方名下的***仍旧可以追偿,只是需要向原夫妻双方分别送达传票,除非债务是以夫或妻一方的名义所欠,且另一方能举证所欠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如果是转移到了第三人名下则比较麻烦,举证比较困难,需要***调查了。但是任然可以向***诉讼要求追偿,如当事人无力偿还的可处拘留,如果债务人有能力而不偿还,一旦拘留后想必他就会着急还钱了。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只要是他欠钱了,你有欠条或者其他证据,法律是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的,不管欠债人是否露面,财产是否转移你都能要到欠款。
首先要说明的是你所说的***离婚,财产转移了的事情,在法律上是没有***离婚这个说法的,只要夫妻双方去民政部门进行了登记,并且出具了离婚证,那他们就是不存在婚姻关系了,没有你所说的***离婚这个说法。但是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欠款,就算离婚了也还是有偿还义务的,我猜你存在的情况可能是欠条是男方写的,然后通过离婚将财产全部转移给了女方。对于这种情况,如果能证明当时借款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支出的,就算离婚了双方都还是有偿还的义务的。
然后要说明的是欠债人不露面。只要你有欠条,你可以到人民***提***讼,如果对方不愿意还款,***会***取强制措施,保护你的合法权益的。
最后要说明的是欠条的有效诉讼期是两年,你如果对方不主动还款,你要尽早***取法律措施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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