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怎么看待证据确凿?二审法院维持了,算不算?再审***也维持了,算不算?
但是聂案依旧产生了,呼格案依旧产生了,看看霸州灭门案……
但是,这是一道防火墙。
在法律越来越多,涉及的问题越来越复杂,这道防火墙就变成不可缺少的了。
辩护,是被告人的一项权利。哪怕他十恶不赦,但审判的时候依然有请辩护人的权利。
因为有时候看似证据确凿,实际上不一定是确凿的。要不然也不会有冤案***的事情了。
辩护律师就是为了制衡公检法这样的国家机器,尽最大可能减少冤案错案的概率。
但是,现在刑事辩护律师好像失去了这个作用。原因是,尽心尽责律师的太少了。
***指定的辩护律师,绝大多数就是走个场而已。
家人请的,很多律师在法庭上的表现就是给家人看的,说看吧,我尽力了,你钱花的值。对于被告人的辩护,则基本是走个场。
更有些律师,则是为了钱,为坏人脱罪。有的甚至是为坏人和法官之间连线搭桥,从而逃过法律严惩。
在***判决没有生效以前,任何人都是无罪的,更别扯什么证据确凿。楼主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还来提这样的问题?为什么叫犯罪嫌疑人?为什么叫被告人?为什么不直接叫罪犯?搞清楚法律关系,就不会纠结于律师为什么要替被告人进行辩护。***都还没有定人家的罪呢?你就给人家定罪了?
律师就是干这活的人。律师帮助指导当事人伪造证据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如有发现,到市人大,省人大,逐级举报律师。有错案的话,到市人大,省人大,全国人大,逐级实名举报法官枉法裁判。
这个说法是被人单纯的看成了律师是为被告人服务的了。
其实,按照的法律设定的意义看,律师有几方面职责:
一是律师要通过庭审宣传国家法律,让法律***知晓,进而***守法。
二是律师为被告人辩护的实质是协助法庭查明案件事实,使案件事实更加接近和还原真像,不出现冤***错案。
三是律师在证据确实的情况下,仍然为辩护人辩护是充分保护被告人的权利,发现和提示法庭有利于被告人的案件情节和事实,从而由法庭斟酌量刑轻判。
四是提问中所说的证据确凿,仍然是公诉一方的单方认定。单方认定并不完全就真实正确,仍然有必要通过律师提出相反意见进行质疑查证,只有达到控辩双方均无保留意见的认为证据确凿了,才可以说是按照法律规定是证据确凿。即使如此,也仍然不能完全保证就是绝对的证据确凿。
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即便我们认为案件证据确凿,仍然有必要有律师的参与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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