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如果已经开庭了,基本上1周左右就会收到仲裁判决书的,基本深圳是这样。当然,在未收到判决书之前,双方任何一方有和解意愿的,也可以致电仲裁,表明双方和解意愿,这样双方可以需要重新再去签字确定,最终按和解条款出具通知。如果过了一周以上还未没有收到任何通知,也可以打电话去仲裁办公室(找负责庭审的书记员) 了解问询进度,有时案件多,书记员忙不过来也是有可能的。经过了开庭程序,肯定就是等判决通知书。双方再按判决结果执行。任何一方对判决有疑议的,15天之内提出一审上诉至法院即可。
请问申请劳动仲裁后,未接到任何通知是怎么回事?
工人上劳动仲裁,就是和单位打官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劳动仲裁解决问题,可是往往有时候,你申请了劳动仲裁,未接到任何通知。
劳动仲裁接受了你的申请,仲裁委员会,需要看你的案子,是什么类型的,如果不需要打官司,劳动仲裁 委员会,会打电话或者通知你的单位,具体协商一下,不用仲裁,不用开庭,把你的问题解决了。
如果你的单位,你的问题解决不留,必须要开庭解决,劳动仲裁委员会通知你的单位,和你的本人,开庭时间,会告诉你和单你的单位。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辖是指不同级别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分工。目前县、市、直辖市普遍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部分省、自治区也相应地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现阶段,劳动争议案件大部分都由当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地域管辖是指不同地区同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方面的分工。如果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即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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