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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因为涉及到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一般必须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才能查清事实,如果有一方不到听,如何裁判,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裁判:
判决同意离婚的几种情况
这种情况,很少发生,毕竟,如果夫妻双方如果都同意离婚,直接到民政局这是最简便的办法,还能拿到这个便于保存的离婚证。
***对于离婚诉讼的一普遍做法
依据本人了解,一般***离婚的,如果没有以上必须离婚的充分理由,原告仅以: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为由,***的,***一般一审时不会判决离婚。新的《民法典》实施后,***离婚,有了法定的一个月冷静期,也是依据现实做出的调整,对于稳定家庭,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一般一审判决不同意离婚后,如果原告执意离婚的,可以也必须在一审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之诉。
离婚之诉二次***的,一般情况下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实破裂,依***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中原告与被告未能按时参加庭审,所受到的处理结果不同。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未出庭出庭。按缺席判决。
离婚诉讼中原告未出庭的话,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所以原告收到***传票后,因疫情不能按时参加庭审活动,应当及时向***说明理由,***认为你有合理的,会准予延期审理。现在很多***都在进行网上审理案件。是因为疫情无法参加庭审,可以同***进行沟通进行网上审理。
如果被告既未到庭,也没有提交书面意见,***可以缺席判决,且若原告提供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充分证据,虽然被告未到庭,***也可以依据证据作出离婚判决。
所以,作为当事人因为疫情无法参加庭审,应当及时与***进行沟通,可以延期审理或者进行网上开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_a***_]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属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如一方因***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湖北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交通关停的地区,无法到***参加庭审的,应积极联系案件承办法官,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对于近期开庭的案件,应至少提前五天电话与经办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说明自身情况并询问对方当事人能否正常参加庭审,如一方或双方存在上述无法到庭参加庭审的情形的,可申请延期开庭。如案件紧急,双方当事人及***都具备***开庭条件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向***申请网上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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