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案讲证据,证据充分的话,律师无法左右判决,如果真有律师帮一个罪犯逃脱法律的惩罚,那也是证据不充分或是疑点太多,才给了律师发挥的空间,所以,证据才是最厉害的。
可以的。很多时候我们明明知道他是罪犯,但缺少证据,只能放了,这个其实是疑罪从无的原则来的。与之相对是有罪推定,试想一下,如果执法者遇到任何情况都是先***设有罪,然后围绕这个来做,那将多恐怖,这也是为什么之前那么多冤***错案的主要原因之一。那为什么我们宁愿放弃一些可能的罪犯呢,这其实是为了保护我们这样的平头老百姓,这不是放纵罪犯,而是为了总体社会利益的一种选择。
我就是律师正做的风生水起之时,离开了这个行业。最近才又回到了这个行业。
2001年之前,我在***的建设局、环保局等部门、银行工作过。2000年,银行改制,需要减员,有较好的政策支持。我在行里第一个提出申请。当时公司业务部负责人,行里未批准,不断找我谈话。
既然留人,一般情形都是会给晋升空间的。
为了进退有余,我准备在2000年底参加律师执业资格考试(法律本科文凭是参加成人高考刚刚取得的,早有离职的准备)。考上了,就坚决走,没考上,就继续为银行无私奉献(当时银行收入很低)。
银行的人都知道,当年的公司业务部主要职能是开发和维护大机构、大企业客户。那时的银行业正是狼烟四起,竞争十分激烈。工作压力非常大。
几乎每天都是晚上10点才回到家里。11点左右才开始复习(放到现在,根本不敢熬夜了)。
考完试,人都快崩溃,发誓今后再不考试(后面继续考)。给家人许诺,若通过请全家人吃大餐。
分数查询那天,按下免提,和女儿一起守在电话机前。当听到以超过分数线几十分而通过时,和当时还很小的女儿相拥而泣:过了过了!
有了泥饭碗,坚决要求离开银行。2001年的6月,终于离开了那座位于城市最繁华处的大厦。记得当时行里还有人背后说风凉话:看她下海能干成什么?
后来十几年的艰难与困惑、辛劳与喜悦在这里就不说了。愿意知道的人可以关注我,我将会在头条里陆续发表。
笔者并不是律师,只是笔者现在在一个律所里实习,根据最近的所见所闻来看,说一说笔者对这个问题的感受。
1、律师是一个高收入行业
笔者的实习导师,几乎每天都有案子,平均每天都有4位数的经济来源。这在所里还不算很高的,有些专做刑事辩护的一个案子也有6位数的辩护费,这是案件代理费用。另外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是很自由的,所以他们在外面还会有很多兼职,都是允许的,收入来源也不少。
2、律师很忙
既然律师的收入那么高,那么为什么有人选择离开了呢?只有一个原因,律师很忙,压力也比较大。
笔者的实习导师几乎是见不到他的,即使见到了,交代给我事情做时,三言两语说完,笔者还没明白怎么回事时,人家已经讲完了,剩余的就是自己摸索,问其他人。
行业对律师的能力要求很高,尤其是人际交往能力及个人业务能力,照顾当事人,对付对方当事人,应对法官等等。
我国的法律很多,法律变化大快,律师业务能力提高就需要不断学习,如果你经受不住这些压力,自然会有人离开这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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