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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故意***罪辩护

  1. 杀人犯那么可恨,为什么还有律师替他们辩护,这些辩护律师的初衷是什么?
  2. 跪杀美国黑人的警察出庭受审。为什么既不认罪也不为自己辩护?

杀人犯那么可恨,为什么还有律师他们辩护,这些辩护律师的初衷是什么?

首先,***犯的前提是已经被确认定罪。被确认为***犯,才叫***犯。没被确认之前只能被称为犯罪嫌疑人。介于有罪或者无罪之间。

喷律师的请带点脑子,当你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身上都是血,手里拿着刀,旁边死了人。这时候需要律师的就是你吧?法律不是看似有罪就定罪,是要拿证据的,即便是你亲手杀的人,也要分精神状态。任何人都有***,都有为自己辨罪的权利

我承认律师的确有些昧良心的,但不要以偏概全。律师本身的任务就是为自己当事人辩护。就好像中美对战,你能说美军士兵都是坏人吗?即便美军是侵略者?他们也只是听从国家的安排。

刑事辩护故意杀人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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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现代法治社会下,罪刑法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2、致人死亡的后果,有很多种情况,推测你想问的应该是”涉嫌故意***”,在法院宣判以前,他是嫌疑人,而非罪犯(你所说的”***犯”)。未经判决,任何人的主观判断,都是人治的表现,而非法治。

3、刑事辩护制度的完善是社会法治进步的体现。我国刑诉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即使嫌疑人自己不委托律师,也会为其指派律师。

刑事辩护故意杀人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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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这一切都是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利。

律师的职业就是给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然后收取相应的报酬。

所以帮别人打官司对于他们来说那就是一笔生意而已,既然是做生意,他是不可能去选择客户的。

刑事辩护故意杀人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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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他觉得那个客户十恶不赦(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或者收不到律师费(这才对关键)。

无论是什么类型的官司,它都有一定法律服务操作空间,至于能不能打赢官司那是另外一回事了。因为对于律师来说打不打得赢官司律师费还是要照收的,除非是风险代理。不过做风险代理律师也会对代理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如果风险太大没有胜算,他就不会浪费时间去做。

所以很多人不能理解,觉得明明罪犯是十恶不赦,律师为什么还去帮他代理,认为律师这是在助纣为虐、为虎作伥。

其实在律师的角度来看,他不过就是做了一桩生意而已。而且有一些***犯从他的案件表象看来是十恶不赦,但是从法律角度看还是有很多内情可以挖掘或者罪犯本身的一些法律权力需要律师帮忙保护。

***犯***罪可不是儿戏,难道谁长的像***犯谁就是***犯?谁知道谁是冤枉的?总不能随便说说就行了吧?是要法官审判的,审判的过程又必须要符合所有的法律程序,只有通过辩证才能坐实罪名,才能做成铁案,减少冤案,这是必须的程序,必须要有辩护律师,所以就算嫌疑人没有钱请律师,***也会为其指派律师,而作为嫌疑人的律师也是为了弄***相,就算这样也会有很多冤案

呵呵,这话问的有点外行了!甚至想诱导出律师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专门为犯罪分子开脱!***犯,你怎么知道他是***犯?呼格吉勒图、聂树斌、赵作海、张玉环等当初定的都是***犯,仅这几年披露的冤案,要么是真凶出现,要么是死者归来 ,如果当年能好好听听辩护律师的意见,也不会令无辜者顶着***犯的罪名被处决,人命关天啊,***。

律师制度起源于西方,是舶来品,本身就是近代思想启蒙运动的产物,其目的在于保护***,对抗司法***。我们国家从清末就开始引进律师制度,也是为了顺应世界潮流。现在基本上大家都能理解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的原理,就是说任何人未经司法审判,并作出有罪判决之前,都推定是无罪的。无罪的人当然是需要律师为其维权的。

再说律师这个职业,首先人要活着,要养家糊口,跟说书的、唱戏的、打把式卖艺的一样,是靠手艺吃饭的。律师就是靠自己的法律素养为别人提供法律帮助谋生的,所以别道德***律师!

跪杀美国黑人警察[_a***_]受审。为什么既不认罪也不为自己辩护?

6月8号,跪杀黑人弗洛伊德的白人警察肖万第一次视频出庭,表现很平静,既没有认罪也没有为自己辩护,也许很多人会有意外,为什么会这样呢?其实很简单,肖万认为自己无罪,既然无罪为什么要认罪?至于辩护,那是律师的事情了。

根据弗洛伊德的独立尸检报告,弗洛伊德的死是由于 “执法人员制服、禁制和压迫颈部并发的心肺骤停”,显然是跟肖万在执法过程中***取锁颈的方式有关的,也就是说,肖万的锁颈导致了弗洛伊德呼吸困难而死亡。

但这又怎么样?

锁颈,是美国警察对嫌疑人***取的常用的方式,是被允许的执法动作,明尼阿波利斯市警局2012年更新的警察手册,明确认为锁颈为“不致死的执法方式”,允许警察“用手臂或腿按压某人脖子的单侧或双侧,不直接施压在气管或气道上”。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锁颈是被允许的,并且写进了警察手册,肖万对弗洛伊德***取这个动作何罪之有?

因此肖万会认为自己***取警方允许使用的动作对付弗洛伊德没有过错,虽然弗洛伊德身亡,但这只是个意外。

而且,根据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以往的数据,并没有人因为锁颈导致死亡。所以,弗洛伊德之死也许的确是个悲剧,但也是个意外,但“意外”不足以让肖万认罪伏法吧。

一个案例。

2014年,纽约警察丹尼尔对涉嫌非法售卖香烟的埃里克·加纳使用锁颈动作,埃里克·加纳在被捕时也是表示“无法呼吸”,最终死亡。

调查人员只是认为丹尼尔使用了锁颈动作不当(纽约警方禁止***取这个动作),解雇了丹尼尔而已,而陪审团也没有提出疑议。

为什么要认罪?对一个屡教不改的犯罪的罪犯,不过是执法过当,如果认罪以后黑人***烧更无法无天了,跪杀黑人的警察,肯定不会给自己辨护的,这事件,由***出面,会暗中保护他,他本来就是特朗普***支持才会跪杀黑人,歧视黑人的,白人警察不用辨护,自然会得到特朗普***宽大处理,现在在风头上,他只能沉默!!

不管这位白人认不认罪,事情已经发展到现在这种地步,可以说直接或间接都是因他而起。

在美国白人警察肖文的脑子里,自己只是一次正常的出警而已,却没想到在自己执行的过程中,对方居然因此窒息而亡,同时他更没有想到整个美国因为这件事发生如此大规模的暴乱。

可以说肖文就是这次暴乱的导火索,哪怕自己当时的所有行为是正确无误的,但是所引发的后果,却是惊天动地,到目前为止,整个美国已经处于半瘫痪状况之下,而这一切都跟他有关。

个人能承受的压力都是有限的,而白人警察肖文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可现在造成的后果却是数不清的财富流失,再加上各个地方大量的打砸现象,已经直接或间接出现了更多的伤亡。

而这一切都跟肖文有关,哪怕他并非故意的,哪怕他当时的执法过程是正确无误的,但是事情的起因却跟他分不开。

不论是现在的白人还是黑人都对他恨之入骨,一旦他回到了社会上,很有可能会引暴一起骚乱,而结局就不用说了,这么大的暴乱都产生了,一个白人警察而已,难道说还能在千万人的围攻下逃生?

美国警察因执法过度致人死亡的案件并非少见,最后被判有罪的几乎很少,1992年的洛杉矶四名警察暴揍黑人***被判无罪,引发大骚乱的案件就是先例。

今年5.25美国明尼阿波利斯市爆发的黑人被警察过度执法死的骚乱,至今尚未完全平息,民主党总统侯选人拜登单脚下跪向民众致歉,***迅速过堂犯罪嫌疑人肖克,说明美国此次的反映还是比较迅速的,但是肖万在6月8号的***听证会上既不认罪也不辩护,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

这其实都是其辩护律师的操作,首次出庭通常是程序性的:包括向被告念诵指控,双方就保释金数额进行辩论,并设定另一个聆讯日期。犯罪嫌疑人德雷克.肖万的下次庭审定为6月28日下午1:30分。看完这个程序大家基本明白了,这次听证会没有涉及犯罪庭审的阶段,嫌疑人肖万的无条件保释金为125万美元,有条件保释金为100万美元,所以这次出庭无须太多言语。

在美国警察执法过度判重刑很少,这次也不例外,案件的真相都是千转百回。

1992的美国洛杉矶黑人被虐案最后宣判执法警察无罪,引起轰动,但随着案件真相的一步步显现,最后平息众怒。

案情大致如下。1991年美国洛杉矶一名有前科的黑人醉酒驾车,被警察围追拦截,但是这名黑人身高力壮,其名警察都无可奈何,最后警察用高压电棍将其制服,制服后并用警棍暴打黑人,但是这一幕被人用摄像机摄了下来,由于黑人拒捕的画面没有摄到,摄到的是警察暴揍黑人的画面,所以***卖给新闻电视播出后,引发黑人愤怒,上演了历史最大的暴乱,2000余人受伤,56人死亡,最后法庭经过仔细调查,受害黑人有数次前科,且违法在前,所以判执法警察无罪。虽然引起黑人不满,但真相逐渐清晰后,社会归于平静。

这次的受害人也被暴出有***史等不利报料,虽然警察肖万的罪名上升到二级谋杀,但最后的判决不会太重(如果死亡黑人有前科或***史)。

所以每个案件在真相没有完全出来之前,都不可贸然下决论。既便美国的种族歧视长期存在。

我们静盼最后的审判结果。

谢邀。

肖万心里有数:警察控制嫌犯的操作规程是国会定的。你们不去问国会而来问我,我表示***,并保留追索国家赔偿的权利。面对一个数罪并嫌的嫌犯(***、***、酗酒)、惯犯(我认识他),你们说,该怎么操作?我不需要请律师,就这一条,你们给我个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