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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该类案件既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也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0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劳动者可以其行政不作为对其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通过行使行政审判权判令其履行法定职责。
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补缴社保。
《劳动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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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也是具有法律效应的。而且劳动仲裁,不像司法诉讼是二审定终身,而劳动仲裁是一审定终生,也就是说劳动仲裁一旦做出最终的决定,那么它是具有法律效应,而且是不可更改的,只能通过诉讼手段再次进行。推翻他,或者是不推翻他。
所以说劳动仲裁已经有法律效应的话, 那么,楼主完全可以要求你所在的单位。补交你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一块。社会保险中的这个医疗保险是不可以补交的,那么这部分钱,他应该以现金的方式,兑现给你!这样才能挽回你应得的损失。
如果所在单位拒绝执行的话。那么可以直接可以持有这个劳动仲裁书。向当地人民***进行起诉受理。***方面肯定会支持你的,因为毕竟劳动仲裁已经有了结果了。法律执行是强制性的,所以说你们所在单位应该来讲,不应该拒绝你们的这个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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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的话,可以帮你向原单位补1年的社保;走劳动监察大队可以帮你向原单位补2年社保。
仲裁在社保这一块是有时效性的,1年。
但人社局那边对补社保是没有时限要求的。可以要求原单位帮你补之前在职时的社保,但补不补就看原单位愿意不愿意,原单位不愿意补你也不能怎么样。除非走民事诉讼,以民法伤害个人权益来告你原单位,胜诉的话原单位就会帮你补,补不了的也可以要求给现金补偿。
很麻烦的,仲裁你也经历了,三五个月都处理不了,更何况上***,请律师的费用都怕比补给你的五险费用高。劳心劳力,唉😔
律师那边你人多还好,他就按你涉案金额的抽成来收取律师费;要是个人去找律师,估计是要先付律师费的。
很多人试用期期间的五险都是要不到的,因为时常面临的都是走仲裁已超1年时效,仲裁那边也不会帮你。仲裁和劳动监察大队只能任选其一,不能同时进行。试用期期间五险少则1个月,多则6个月,除了走民法判决单位给你补,其他别无方法。人社局也不会帮你出面的。
首先,再说一遍,住房公积金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
奇不奇怪,纳不纳闷儿?虽然是跟大家开玩笑的话,但是却是属于事实。
单位不缴住房公积金行为,应当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它不属于我们的社保范围,也许有一天我们国家统一规定,住房公积金也属于社保的管理范围,那就解决了。
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是劳动监察或者社保稽核部门儿的职责,劳动争议仲裁不会管的。[_a***_]***也是不受理社会保险费欠缴的案件。
除非你们对劳动关系、缴费的基数、金额有争议可以有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出来裁决书后,可以拿出裁决书,然后申请劳动监察执行。
这就是具体的处理流程,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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