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我只是发表个人想法。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肯定要接受法律的严惩。但是为什么还要给罪犯一个辩护律师为其辩护?法律为了更公平的给罪犯一个定性犯罪程度,在辩护的过程中能更深入的剖析罪犯的犯罪动机,实施犯罪时的心里,以及犯罪手段,还有对被害人造成的身体伤害度,和精神伤害程度。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从而使罪犯和被害人都能接受公平地审判结果。也能警示社会各类人群,让大家生活在一个有公平法律维护的良好生存环境中。律师并不是为罪犯脱罪,而是经过双方律师的辩论准确的为罪犯定罪!
因为现在是法制社会,纵然是一个罪大恶极的坏蛋,也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但鉴于疑犯不可能完全熟悉法律。所以,他可以邀请具有专业水平的律师出庭,来为自己进行辩护。对某些罪行严重,但又没能力自请律师的疑犯,国家会以法律援助的方式,指派律师,免费为其辩护。这不仅是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也是民主与人性化法制社会的体现。
在现实中,审判疑犯时,一旦有法律援助律师出现。往往也意味着,这个疑犯有被判处死刑的可能。
首先,刑事审判程序的律师辩护是为了彰显我国司法审判对于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依法保护。
其次,我国的刑事辩护范围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之内。由于相关法律的规范,我国的并不像某些电视剧中演绎的欧美法系国家地区中的律师那样可以通过一些手段能够颠倒黑白。
第三,司法实践中确实出现过极个别的刑事侦查机关为了破案制造了冤***错案,最终在辩护律师和司法机关的努力下得以昭雪的案例。尤其是有些判决结果可能剥夺被告人生命的案例。可以想见,如果没有专业律师,一个没有学习过刑法、刑事诉讼法的人要实现上述情况的可能性简直微乎其微。
因此,在我国的刑事审判辩护制度是依法保障被告***身权利的一种体现,而非试图为被告人脱罪。通常刑事案件被告人或家属都会聘请律师做辩护人,如果被告人没有能力聘请律师,审判机关会为其指定一个律师做辩护人。
在法院未判决前,只能是犯罪嫌疑人,而不能明确定位为犯罪分子。
作为嫌疑人,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力,而作为精通法律的律师,更能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专业的辩护。
通过控辩双方的举证质证,排除各种违法违规收取的证据,这一点,对保护我们普通公民的人身安全尤为重要,确保我们不会被随意枉法、栽赃、陷害,或被违法夸大事实。
至于确实犯有滔天大罪的罪犯,律师不可能在毫无证据的前提下通过律师的辩护就能脱罪。
相反,通过控辩双方的辩证过程,能使犯罪者清楚自己的罪恶发生在什么地方,触犯了那些法律条款,从而明明白白伏法。
当然,通过控辩双方的你来我往,也会使旁听者深受教育,达到普法的效果。
总之,律师即能最大限度保护嫌疑人的法律权力,也能监督执行者的依法行权。
这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律师辩护并不能为罪大恶极的开脱罪行。因为判罪是依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量刑的。律师是犯罪嫌疑人的代言人罢了。律师不能决定犯罪嫌疑人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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