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不要公告送达传票、起诉状(因公告要三个月,判决出来又要公告三个月),尽量向法院提供被告联系电话、地址,配合法院找到被告或其父母(可留置送达)。然后***开庭时,被告不到庭,***可缺席判决,可节省时间。
公告送达的,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因此应当在三个月之后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二百六十七条 人民***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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