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代理指律师不收取或少收取律师费及差旅费等费用,一般协议会约定,律师承担相应的诉讼、谈判、调解或协助执行等方面的工作,待代理的案件执行回款或者达到客户的诉求后在获得相应的律师服务收益。问题中律师不工作应该是律师按协议约定未履行相应的职能工作,同时客户的诉讼请求也未实现,以及客户通过其他途径和方式实现了诉讼请求等,这样律师主张代理费就不合理了。如果律师没有做协议约定以外的工作,而客户诉讼的请求也通过该律师的努力而得到了实现,那就应该付费了,目前国内一些机构及我们也在做诉讼投资和诉讼总包以及一站式争议纠纷解决的模式,***用这种模式解决争议就能规避上述的问题了。
你好!
当事人委托律师时,应当如实告知与案件有关的事实,不能隐瞒真相和虚构事实。
这一点,在委托合同上就应该写明。
如果当事人隐瞒了重大事实,无论风险代理合同,还是一般合同,律师都有权要求解除或者变更,而且,依约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应当由隐瞒真相的一方承担。
如果委托合同没有相关约定,那就很难说了。
所以,律师是帮助别人打官司的,打官司要做到对案件的严格和精细,那么,自己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同样也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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